县经开区: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说“不”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03-14    点击量:15635 次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县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开发区纪工委坚持抓早抓小,会同财政分局开展了自查清理、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发区津补贴发放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重点清查关于特殊岗位否严格执行、国务院或人社部、财政部批准保留和新出台的有关规定;是否违规发放值班费;是否严格执行县委和县政府统一要求发放年终一次性奖励;是否存在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补贴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规定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否严格执行《关于统一住房提租补贴标准的通知》,按规定发放职工的住房提租补贴等方面。

通过认真清理,开发区自从实施规范津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开发区纪工委也将继续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密切关注津补贴发放情况,拧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县委三十条规定精神的螺丝,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联动,坚决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