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10-18 点击量:9057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5日对县委政法委(含县扫黑办)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委政法委(含县扫黑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直单位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县委政法委(含县扫黑办)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设置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手机(只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0563-5100569、18298287651 (只接收短信)
信访接待室:县公安局大楼七楼706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县公安局大楼六楼电梯口处
电子邮箱:jxxwxcz003@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19年11月5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