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0-05-15    点击量:3481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2020年1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整改

县委政法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收,立即整改。本委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巡察的各项整改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各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按照进度要求进行了整改。

一是成立组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整改。反馈会结束后,我委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了第三巡察组反馈会会议精神,成立了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委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立足明纪律的要求抓整改。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拟定整改方案,并将反馈会逐条梳理建立问题清单,逐项细化分解,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室,具体到人。同时严明了整改工作纪律,把这次整改作为各承担整改任务责任人的一次“政治体检”,将整改工作的时效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

三是统一思想,坚持查症结的根源抓整改。根据书记办公会议统一布置,组织政法委全体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扶贫攻坚和扫黑除恶文件精神,同步开展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的集中学习。根据列出的问题清单,要求全体干部,对照问题逐一查摆,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对照,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为全面完成巡察整改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县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了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扶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学习;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了一项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书记办公会和机关干部大会上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的系统学习。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2.针对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了领导分工,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扶贫工作,二是坚持做到每个月在书记办公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等大会上布置、强调扶贫工作,加强对扶贫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三是做到委书记办公会每季度研究调度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帮扶干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活动,四是开展扶贫工作调研,拟定了扶贫调研报告。

3.针对扶贫“双包”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领导分工,落实一把手分管扶贫工作;二是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了帮扶工作到户到人、帮扶手册规范填写。三是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改进干部作风。

4.针对党建促脱贫攻坚力度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发现和指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落实党支部书记牵头主抓扶贫业务工作,坚持了将党建与扶贫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三是做好新形势下定点扶贫工作,坚持发挥单位优势,大力实施了“党建+三治”工作,配齐了全县144个村(居)的法制副书记,以党旗引领,推动扶贫工作再提高;四是要求帮扶干部结合所学知识和个人特长,倾情用力帮扶贫困户。


(三)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方面

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工作。一是强化对包村和干部包贫困户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要求帮扶干部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的文件,每月开展一次进村入户走访。二是不定时走访包保村和下派工作队的村,了解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了干部帮扶工作的实效。三是开展了第一季度对帮扶联系人的履职情况督查,并确定了每年不少于4次督查暗访工作。

(四)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方面

6.针对帮扶干部发现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实施主要领导分管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制定详实的扶贫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双包”责任,更加积极主动地在帮扶工作上发挥作用。三是坚持每月入户走访,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户一方案,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四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的六条规定》,扎实开展对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标提升,脱贫攻坚领域内问题得到全部整改。

三、落实责任,努力拓展整改成果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意识。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进行再对标、再审视、再分析,着力解决好一切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实硬”。

(二)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继续把整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前,对巡察组反馈扶贫的6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已整改6个(包括现在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

(三)统筹结合推动工作提升。加强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通过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机制,调动激发起党员干部干净干事、主动担当的精气神,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四个泾县”建设、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机遇,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把全县政法工作不断推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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