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启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0-08-13    点击量:2809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拓展“实干担当、创新争先”作风建设年活动,解决制约项目落地、影响企业发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8月12日,泾县召开全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及在企业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部署了对11个企业(项目)所在地乡镇、管委会,17个涉企有关部门(单位)和其他涉及营商环境的单位或企业(项目)所在地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一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巡察的新要求。在这个时间节点开展本轮专项巡察工作,目的就是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倒逼职能部门强化担当服务意识,狠抓责任落实,打造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公开透明的优质营商环境。二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监督质量和综合效果。要立足政治巡察,突出“专”的特点,服务中心工作,以五个“重点看”为抓手,聚焦职能部门是否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无忧。三要严明政治规矩,同向发力完成巡察任务。各单位、巡察组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要求上,围绕共同目标,加强沟通协调,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地做好本轮巡察工作。

据悉,县委专项巡察组将于2020年8月13日至9月30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分别设有信访举报电话:18298287573;电子邮箱:971828573@qq.com;意见箱分别设置在:县纪委监委机关门口、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门口、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同时,在县纪委监委机关二楼206室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泾县县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