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0-06-10 点击量:3303 次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于2020年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在客观评价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六个方面共八个问题与不足。根据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馈的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会上对具体整改问题进行了任务分解,要求对六个方面八个问题逐条整改到位,并经党组会议集体研定后上报。落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不完成整改工作决不收兵的决心和韧劲,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制定了《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这六个方面八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其中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求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求建章立制,进入常态化管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实用的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以整改促进全局帮扶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全局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焕发新活力、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措施,落实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学习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截止6月2日,在局党组会等相关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及省市县委有关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10次。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推动电商、科技扶贫深入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二)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2、局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二是调整局党组成员分工,由局党组书记主管脱贫攻坚工作,1名主任科员协管,2名党组副书记分管电商扶贫、科技扶贫专项工作,1名党组成员分管信息化扶贫专项工作。
3、工作衔接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协调力度,加快脱贫攻坚政策统筹推进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提高电商、科技、农村信息化扶贫工作协同性,做好政策衔接。提高电商、科技、农村信息化扶贫工作协同性。一是统筹规划技能培训工作,发挥电商网点和科技特派员作用,积极开展电商、科技普及技术培训,增强电商经营的站点服务能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提升贫困村农户的科技意识。2019年9月份和11月份我局组织统筹召开了全县电商和科技扶贫工作培训会。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统一开展电商网点、科技特派员工作指导督查。
(三)按照职责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方面
4、电商服务网点发挥作用不大,推动贫困户农产品上行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推行电商典型模式。鼓励就业扶贫驿站与乡村电商服务网点融合发展,巩固提升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基础功能,贫困村电商站点与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融合3个,与益农信息社融合9个,打造了“电商企业+网点+贫困户”“电商企业+合作社+网点”“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等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模式10个,鼓励农村电商企业通过农产品收购、参与就业等方式开展帮扶,发挥电商服务站点带贫扶贫作用。二是实现电商站点培训全覆盖。多次开展培训指导,实行电商培训全覆盖。印发《泾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年终对各电商网点,村级网点管护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等次实行电商奖补,激发站点积极性性,发挥站点服务作用。发挥电商公服中心作用,持续开展电商培训,强化有能力、有意愿贫困群众精准培训,不断提高镇村干部、网点负责人网点管护、为民服务水平。分乡镇轮流举办2020年农村电商暨电商扶贫培训,已培训人员104人,其中贫困户37人。三是构建信息对接机制。构建县电商公服中心与站点间的服务输送及信息对接机制,完善站点服务内容,收集所在村贫困户和产品信息,推动贫困户产品销售。疫情期间,对贫困户滞销农产品进行摸底调查,积极与电商网点、邮乐购、电商协会、运营商等开展对接,努力帮助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四是通过对接电商公服中心、电商网点、电商企业、第三方电商平台等,努力拓展销售渠道,同时积极宣传电商经营主体销售贫困群众产品相关奖补政策,共同努力解决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难问题。1-4月份,我局利用全县136个电商服务网点共帮助销售贫困群众滞销农产品59.4万元。组织开展电商经营主体“走进服务网点 共推电商扶贫”活动,利用“泾川三百礼”微信商城小程序,帮助销售电商综合服务点上传的贫困群众滞销农产品。截止5月26日,小程序已销售农产品22066.5元,其中贫困户产品12884元。
5、科技扶贫工作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从科技经费中安排12.6万元经费,对全县34个贫困村和部分非贫困村按照科技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给予两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经费补助。二是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调研。按照2019年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结对帮扶贫困村工作调研的通知》相关要求。完成了34个贫困村的调研工作。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进行服务,采用实地指导与网络电话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疫情期间以网络电话为主,平均每月可进行1-3次服务,科技特派员工作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用好科技扶贫专项资金。结合省科技厅专门安排“科技特派员结对帮扶贫困村经费”11.3万元专项资金,为做好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局会同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泾县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泾科商经信【2020】64号),积极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
(四)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方面。
6、派驻纪检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参与制定了2020年局扶贫工作计划,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等工作进行布置。加大对派驻单位双包工作督查力度和频率,对黄村、丁家桥、桃花潭、蔡村等乡镇电商网点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
(五)脱贫攻坚过程中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扶贫工作队存在“走读”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工作待遇,及时解决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帮扶责任人责任,竭尽所能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二是积极帮助贫困户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等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的问题,谋划促进贫困户稳定可持续增收途径,为战胜疫情、巩固脱贫成效提供保障。建立局主要领导联系村制度,不定期开展巡查,加强驻村干部的管理,三是宣传1名老同志退休不退岗事迹,加强驻村干部思想教育。
(六)单位定点扶贫、包保帮扶贫困村工作开展方面
8、局党组对单位“双包”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局党组成员深入各联系村,开展调查指导,每月研究“双包”工作,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并多次召开全体机关扶贫包保人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宣传扶贫政策,明确工作要点。一是加强对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及省市县委有关扶贫相关精神的学习;二是及时调整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具体工作人员从事扶贫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局脱贫攻坚“双包”工作制度,对帮扶人责任压实到位,对每月一次的帮扶走访情况予以跟踪、督查、指导。四是结合行业扶贫特点,制定了2020年局扶贫工作计划,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等工作进行布置。包保干部每月定期走访包保贫困户,有效落实帮扶措施,坚持周一早学“以问带训”,强化全局扶贫干部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工作程序及帮扶措施的了解和掌握。
三、强化机制,落实长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深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剖析,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改好为止。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二是压紧压实扶贫工作责任,继续深化整改。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对每一项整改任务继续深化责任、抓好落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精准扶贫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问责,确保制度全面落到实处,全面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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