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0-06-17    点击量:2842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20年1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学习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整改的长期任务,列入《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形成制度;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扶贫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担负起党组对扶贫工作的政治责任,将扶贫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发挥好统计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及省市县委政府关于扶贫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知促行、融会贯通、推动工作;四是督促局机关干部学深悟透,真正使上级扶贫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切实增强扶贫工作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在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2、关于“重业务轻扶贫现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通知》(泾统党组〔2020〕3号),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担当,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二是及时印发《县统计局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泾统党组〔2020〕4号),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三是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强化问题整改,发挥统计部门在全县脱贫攻坚中的担当和责任;四是局党组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对我局承担的县脱贫攻坚工作具体任务进行研究;五是将扶贫工作纳入年度股室目标考核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及时印发关于印发《泾县统计局2019年度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统〔2020〕10号);六是开展扶贫业务培训,组织业务测试,提升帮扶责任人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5月12日上午,组织全局帮扶责任人开展扶贫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帮扶责任人工作能力,同时对局全体帮扶人开展扶贫业务知识测评,提高责任人扶贫政策业务水平;七是每月对机关干部扶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1次,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不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帮扶责任人从思想上再强化、再深化脱贫攻坚任务。

三、在按照职责履行脱贫攻坚方面

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调研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全县农村居民收入联席会议,了解促民增收政策,加强对农村居民收入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农村居民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2020年3月23日,在全县召开的农村居民增收联席会议上,对全县一季度农村居民收支状况进行通报,分析原因,提出促农增收建议;二是深入基层对农村居民收入开展调研,形成有质量的专项调研报告。今年以来,通过实地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调研,形成《疫情对全县农民工返岗就业影响大》、《疫情对泾县居民收入影响情况分析》以及《泾县农村居民增收潜力研究》等三篇专项调研报告;三是根据日常数据监测,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按季撰写信息分析,发挥统计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已撰写《2019年泾县农村居民收入简析》、《泾县2020年一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分析》和《2020年一季度泾县城乡居民收支简析》,对全县农村常住居民收入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建议,同时,结合日常数据监测撰写调查信息。今年以来,共撰写统计专题调研3篇、统计分析3篇、调查信息16篇,其中一篇统计分析获县委书记批示,充分发挥了统计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

四、在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方面

4、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乏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单位“双包”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强化对“双包”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压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工作责任,多措并举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强化了对派驻各单位的“双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一季一督查”制度,一个季度开展一次对包保贫困村、选派干部以及干部帮扶贫困户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5月中旬,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到琴溪镇新元村督查县统计局包村帮扶工作并对选派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三是派驻纪检组不定期开展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督查工作。4月22日上午,县派驻纪检组到我局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对整改工作加以肯定,并指出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五、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5、关于“扶贫工作队存在‘走读’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局驻村干部开展扶贫政策和干部驻村管理办法以及驻村干部工作纪律等文件进行再学习再培训,让局驻村干部熟练掌握扶贫政策和各项工作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驻村扶贫帮扶工作。二是进一步关心支持驻村干部工作和生活。对局驻村干部开展慰问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的扶贫政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沟通交流,支持在村开展工作,了解实际需求,并共同研究探讨包保村发展思路。三是厘清驻村干部责任,督促驻村干部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在岗履职,加强日常督察。

六、在单位定点扶贫、包保帮扶贫困村工作开展方面

6、关于“单位包村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单位“包村”工作责任制度,制定我局2020年度“双包”工作计划,按月向县委组织部门汇报我局“双包”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制定《2020年泾县统计局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将我局承担的脱贫攻坚主要工作任务列入全年计划,抓细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加大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扶贫工作队的沟通交流,3月26日上午,县统计局到包保新元村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就新元村2020年扶贫工作开展座谈,深入探讨全年扶贫工作,同时,深入包保村开展调研,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对包保村增加贫困户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性建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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