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0-05-07 点击量:5238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7日至12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迅速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工作室,负责整改工作综合协调、进展汇总通报、信息收集上报、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是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按照“问题导向、紧盯责任、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巡察反馈4个方面、22个问题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每一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间,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出台了《中共泾县公安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领导将自己的任务领回去,肩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的责任,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主动谋划、迅速行动,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每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能立行立改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长时间解决的,采取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健全了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共泾县公安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泾公网传〔2020〕22号),进一步推进了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制定了《中共泾县公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2020年4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上各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坦诚相见,直截了当指出了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共上党课11次,召开党员大会15次,支委会30余次。三是认真做好支部活动和学习记录,2020年一季度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一本通)进行了检查,各支部均已按照要求完成记录。
3.关于“扫黑除恶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成效还需提高”问题
(1)政治站位还需提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县局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做到逢开会必强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及时召开全局调度会,总结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各单位专项斗争动态,推动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召开4次党组会、部署推进会等会议。三是制定研究方案。根据公安工作实际,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方案,主动建立了与成员单位联络员信息“互动”制度,加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
(2)线索排查不广,处置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线索调度。2020年4月1日,邀请市局扫黑队对县局线索进行专项指导;2020年4月9扫黑办对县局扫黑队核查线索进行专项调度;刑侦、泾川所等单位召开专项会议进行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二是实现扫黑队的实体化,成立了以刑侦为班底的扫黑专业队。三是突出案件办理,全力开展案件侦查攻坚,尽快进行战果展示。
(3)执行政策法律还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业务学习。在日常工作中,多次通过法制例会、公安讲堂等多种形式,加强民警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组织警力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与成员单位联络员信息“互动”制度,适时针对案件难点、重点进行业务指导。三是坚持与检察院适时开展研判会商,畅通案件流转渠道,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密切协作配合,针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做好延伸打击,以全面落实“一案三查”责任为重点,大力推动深挖彻查工作。
4.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与县数据资源局对接,密切了联系,加强了合作,解决了硬件难题,确保了公安服务事项完全进驻政务中心。二是因“一网通办”需上级公安机关打造平台,故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领导,主动说明情况、共同探讨方法,争取早日实现“一网通办”。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有缺位”问题
(1)认识待提高、工作待压实。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理念,坚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示范引领作用。由县政府副县长、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组长,局党组副书记、政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其它局党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落实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等平台,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和学习。同时,通过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融会贯通,形成了各警种、各部门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净化了网络空间。认真组织开展净网行动,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切实净化网络空间。四是进一步强化表彰奖励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推动。我局宣传工作取得了全市公安机关第二名的好成绩,同时“泾县公安在线”政务微博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优秀法制账号。截至目前,共通报表扬疫情防控工作突出民警23人次、辅警20人次,嘉奖疫情防控工作突出民警10人次、集体2个,嘉奖全市绩效考核第一名的4个集体和绩效考核位于全局前三名的3个派出所,嘉奖荣获2019年度“两星一兵”荣誉称号的同志22人次。
(2)能力待加强。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利用早会、周例会、专题学习会的形式,组织开展全体民警、辅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了业务培训。队内通过队务会、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加强了网络舆情工作人员的学习,提高了业务能力;其次,到上级网安部门跟班学习。截至目前,大队安排人员分2批次共5人次到市局网安支队相关业务大队参加跟班培训,以战促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实战能力。三是加大了网络谣言处置力度。坚决防止网络谣言在网上传播扩散、在网下落地形成现实危害,提升了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工作成效。五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手段在工作中的作用,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全面提升网上有害信息的发现与处置能力。
6.关于“脱贫攻坚认识不高,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对扶贫工作理论的学习,2020年以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共6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工作部署。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于2020年2月25日制定了《泾县公安局2020年“双包”工作计划》。三是明确了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在《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泾公组〔2020〕1号)文件中明确了局党组副书记、政委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四是强化了党建引领作用,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泾县公安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充分发挥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压实了帮扶责任,指导包保的贫困村桃花潭镇观阳村制定了脱贫工作规划、驻村工作队2020年工作计划、驻村干部个人工作计划等。相关支部召开会议对被通报的履职不到位帮扶联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察整改。
7.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用力不匀”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了专业能力和水平。为提升派出所民警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先后安排两期派出所民警到县局跟班学习,分别是2020年4月16日的泾川所、昌桥所、汀溪所、蔡村所、黄村所和开发区所以及2020年4月23日的桃花潭所、云岭所、茂林所、榔桥所、丁家桥所和琴溪所。二是结合常态化调研蹲点工作机制指导派出所业务工作。2020年3月19日、4月21日,相关大队负责人在分管局领导的带领下到桃花潭所调研蹲点,了解基层派出所工作。
8.关于“执法规范化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规范了办案审核程序。一是实行办案民警、法制员、所队负责人、县局法制大队、县局领导五级案件审核把关制度。二是强化了县局案管中心的职能作用,对全局受立案、单轨制、涉案财物、执法办案区管理与使用方面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了问题隐患,执法监督通报数量由3~4条减少为0~1条。三是坚持有错纠错机制,审核案件若发现程序性瑕疵,在办案系统中发布执法监督,截至目前共发布500余条执法监督。二是加大了制度执行力度。坚持“法制月点评”“局长季点评”制度,2020年4月30日召开一季度局长点评案件会议,共召开2次法制工作例会。坚持办案民警行政诉讼出庭与参加庭审制度,2020年1月8日组织参加“郑某诉泾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庭审旁听,2020年2月19日组织参加 “黄某某妨害公务案”庭审旁听。坚持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实行新的“案件集体议案表”,杜绝了只签名不签署意见的现象。三是加强了执法素质培训。各办案单位法制员轮流到县局法制大队跟班作业,同时通过召开法制工作例会,及时传达法制精神,学习新文件要求,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强化了执法绩效考核。对每月办理的移送起诉、行政处罚、治安调解的案件,结合积分制管理系统,每月10号前做好了执法绩效考核工作。
9.关于“涉案财物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含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按《宣城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分为三年规划,第一年要求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立项、设计规划和招标等工作。二是加强了对先发地区公安机关涉案财务管理先进经验的学习,在2019年12月前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考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拟于2020年再到江苏省盐城学习涉案财物管理机制与建设的先进经验。三是对涉案财物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管办分离”制度,涉案财物财物主管、审核一人负责,记账、制单一人负责,确保符合了“会计不相容”原则。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已进行相应整改。
10.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不够有力”问题
(1)住宿不按规定登记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检查,强化查处力度。由各辖区派出所组织对我县旅馆业从业单位开展地毯式清查,对于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一律依法处理,并在旅馆记分系统中扣3分,对于一年内扣满12分一律按照规定吊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2020年至今共查处5起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件。二是开展旅馆业从业人员培训。由各辖区派出所对各自辖区内旅馆业从业人员开展实名制登记培训,并落实旅馆业业主和从业人员职责,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培训旅馆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实名制等级流程,严格登记旅馆住宿人员信息。在疫情暴发后,全县旅馆均处于停业状态。复工前,要求旅馆开业实行备案制,各旅馆酒店在开业前,均要求到公安机关备案,并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审批后,方可营业,在审批的过程中对每家宾馆疫情防控和实名登记工作提出再要求,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三是每季度由县局治安大队、督察大队对全县范围内旅馆登记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并在县局网站通报抽查结果,该抽查结果纳入当季度派出所绩效考核内容。
(2)治安防控设备维护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2019年12月份通过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2台48盘位存储服务器(存储容量为432T),中标单位为云森物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专门用于乡镇视频监控的存储,保障录像的存储时间。二是联系视频监控后端设备厂家(海康威视),每月安排技术人员对我单位机房后端设备进行一次检测,防止设备发生故障,同时视频监控维护单位(安保通电子服务有限公司)每周安排公司员工对视频监控录像进行了巡查。三是已将乡镇硬盘录像机存储的地点统一更改为县局机房,并对县局机房内的存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对部分乡镇派出所的硬盘录像机设备正常的,实行了派出所和县局机房双备份存储。
11.关于“落实户政政策有缺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宣传户口政策,通过开展“110宣传日”等活动促进了乡镇村民对户籍制度及相关政策的了解。今年以来,落户城镇55人。二是坚持开展户口清理整顿、死亡未注销人员的核实清理工作,2020年一季度共删除重复户口人员1人。
12.关于“履职执法工作不正确,以罚代刑”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对一线办案民警的业务培训,强化了法制部门的指导作用。每月召开法制工作例会,对法制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二是适时启动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民警因在执法工作中适用法律错误,造成复议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诉讼败诉案或者造成其他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对办案民警启动问责机制予以追责。截至目前,对3名民警启动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3.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肃”问题
(1)未能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政委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纪检、督察、法制(信访)、警保等部门为成员的泾县公安局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了泾县公安局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纪检、审计、法制、信访、督察等部门,2020年2月召开联席会议一次,对县局工作中出现的执法、服务群众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了泾县公安局督办工作制度,对公务用枪、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的实行了跟踪督察。县局“大监督”工作格局得到完善,凝聚了监督合力,提升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督察工作的新局面。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2020年4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3次集中学习,开展2次研讨交流,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了学习,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2020年4月13日对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各支部组织观看《警诫》《总开关》等警示教育片,通报了宣以能等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喻亦农同志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建立了谈心谈话制度,印制了200本谈心谈话记录本,增进了交流,促进了工作合作发展。
1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了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教育文件。二是排查了廉政风险。对我局权力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和排查,并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上予以公布。三是加强了廉政防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了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情况。
15.关于“部分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制度管理,按照警种部门起草、分管局领导审核、情指中心(秘书股)核对校验后发布的发文程序严格执行,并形成了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二是专门拟发通知,逐一梳理检查。
1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提高了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县局主要领导通过上党课等形式进行廉政教育,使广大民警、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强化了监督检查实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三重一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监督。今年以来,强化了对扶贫、扫黑除恶、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监督。三是强化了精准执纪问责,以扫黑除恶黄赌毒专项整治和全面打造过硬公安队伍为抓手,深入监督检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查、失责必问。
1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加值班费、差旅费等报销名目,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本县相关文件要求,重新制定了规范、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泾县公安局新版财务制度》。二是制定了严格的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实行经费支出“四级把关”,即财务内勤把好票据整理填报关,部门领导把好经费支出审查关,警保室把好经费支付审核关,分管财务领导把好支付审批关,并制订经费支出金额的审批档次,分级审批报销。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重复支付等问题已进行相关核实和整改,做到应退尽退。三是严把费用报销关,坚决杜绝多报、虚报差旅费、加油费。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个别所队多报差旅费等问题已经采取清退手续,并进行相关问题说明。四是坚决杜绝报销无附件或附件无人签字等现象。针对该问题已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履行相应报批程序。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全面”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压实了党建责任。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机关党委每季度专题调度,并实行月度提示单制度,提高了党建工作质量。二是理顺了组织关系。经梳理排查,局机关共有37名党员辅警,自巡察整改以来19名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机关党委相应党支部,截至目前党员辅警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入机关党委。三是加强了支部建设。以创建“党小组之家”示范点为契机,强化了党建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严把党员发展考核关、审核审批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四是健全了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深入开展党组成员与联系支部、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加强了沟通交流。
19.关于“机关内部管理松散”问题
(1)发文不严谨。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了文件管理。情指中心(秘书股)专人负责纸质文件的收发、分放、整理、归档和销毁以及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和备份,确保发文文件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二是规范了发文制度。4月13日党组会研究确定新文号管理模式,并于4月14日在县局网页上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局发文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各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已上网的文件、通知等文号已重新编写、归档。三是严格执行“三审制”。起草文件由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签,涉及全局重要文件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并在发文登记本登记后方可执行。
(2)公车使用管理不到位、局机关食堂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公车管理,制定了《泾县公安局车辆管理规定》。机关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派车单上注明往返公里数、出车人数并每月上报油耗数;科所队车辆要求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单位系2018年政府招标确定,并每月上报行驶公里数、用油数,车辆状态(电子和纸质同时上报)。二是规范了制度管理,制定了《泾县公安局采购规定》和《泾县公安局食堂管理规定》。对机关食堂进货渠道、购进食材物资严格把关,禁止不合格食材进入食堂,杜绝缺斤少两。同时成立了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由机关各部门指派专人参与食堂共同管理,落实监督机制。三是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相应具体问题已进行核查整改。
(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泾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泾县公安局政府采购及网上商城管理规定》(试行)、《泾县公安局装备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进行了管控。二是对全局各所队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因受疫情影响,目前已对琴溪派出所、云岭派出所、桃花潭派出所、茂林派出所、丁家桥派出所、昌桥派出所、黄村派出所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并逐一登记在册。三是已对接财政局国资股,待完成2019年年报后将依据台账核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维护及更新,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4)执行法定工作时间不严格。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有关工作纪律,下发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泾公网传〔2019〕382号),局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定工作时间。二是切实履行上下班考勤打卡工作制度,并对月考勤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已通报2次。
20.关于“从严治警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发现2个问题并要求整改。二是开展“七不一乱”重点执法问题专项活动,对县局4名民警、1个执法单位予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了民警思想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安执法的公信力和信任度。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2020年4月23日印发了《泾县公安局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全局上下认真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力促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
21.关于“辅警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辅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县局机关辅警运用钉钉实行考勤打卡,其他单位辅警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指纹打卡等方式记录考勤等情况,同时《泾县公安局辅警会议制度》正在拟定中。二是强化了辅警教育训练工作。已拟定《泾县公安局辅警教育培训制度》,向县局党组会汇报研究通过后颁布实施。规范了辅警教育培训方式、内容和程序,有力提高了辅警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了辅警学习制度建设。已拟定《泾县公安局辅警学习制度》,向县局党组会汇报研究通过后颁布实施。
22.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整改成效:2019年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及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均已形成整改审计报告,有效地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财物管理,全面提高了风险管理和内控水平。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很多都是多年存在、反复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规范化、法治化的要求,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是要深挖细照,将巡察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将问题查准查全查透,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二是要举一反三,扩大问题查找面,结合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打造过硬公安队伍、“向人民汇报、创人民满意”等活动,对我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的突出问题,逐项加以解决。
三是要建章立制,根据新时代公安工作新要求,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着力构建高效、简易、可行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5101810转3636;电子邮箱:31489581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