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6-15 点击量:19743 次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县“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任务分工的通知》(泾作风组[2012]1号)文件中第24、26、27项工作任务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参加活动的81个单位(含其单位的二级机构)中举办“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征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
紧密结合本县本单位(含个人)的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围绕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县各级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的转变进行认真缜密思考。以“提神、提效、提速”为主题,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阐述“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之我见。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接受投稿,9月30日截稿。
三、征稿方式
1、单位组稿方式。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提交1—2篇调研报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以单位统一报送县“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
2、个人投稿方式。鼓励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积极投稿,数量不限,原则上5—10人单位至少1篇,10—30人单位至少2篇,30人以上单位至少3篇。可由单位统一上报或由作者本人上报。
3、欢迎全县广大市民积极投稿。
4、投稿方式。稿件注明撰写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直接报送县“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联系电话:5102729、5102722)或发送电子稿件,发至邮箱jxzfjsb@163.com(邮件主题栏请写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征文”,文稿以附件的形式发送,书面征文请在征文左上方注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征文”字样,A4纸打印)。
四、有关要求
1、希望参加活动的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大机关干部积极投稿。
2、围绕本县、本单位“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或通过走访调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挖掘存在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和提出解决办法,题目自拟,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可参考相关资料和数据,但严禁抄袭,如发现抄袭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并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组织评选,评选为优秀征文的将分期选登在《泾县报》上或报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
五、奖励设置
1、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鼓励奖和优秀组织奖。
2、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三等奖4名奖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