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1-01-13 点击量:116959 次
安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保护责任重大。但少数地区部门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不够到位,导致损毁文物和其他文化遗产等现象时有发生。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释放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强烈信号,安徽省纪委监委对两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追责问责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两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黄山市黟县柯村镇镇长程某某参与买卖古民居问题。 2014年3月,程某某通过宏村镇屏山村村委汪某某,花费75万元购买屏山村朱某某的古民居三余堂及晒场等。2017年3月,程某某将三余堂以19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何某某。此外,程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程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宣城市泾县有关单位对黄田古建筑群管护不力造成“洋船屋”火灾事故问题。2019年9月25日,泾县黄田村古建筑群中的“洋船屋”发生火灾。经调查发现,属地党委和政府对黄田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不够重视,相关规划执行不到位;有关单位未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未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对古建筑群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情况不明,没有及时发现排除“洋船屋”内电气线路故障。2019年10月,泾县县政府、县文旅局、榔桥镇、黄田景区管理处、黄田村委会等相关负责同志受到约谈、诫勉谈话等处理。黄田景区管理处副主任王某某(主持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强调,“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通报,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时,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损毁文物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跟进监督,及时查纠问责突出问题,确保监督工作精准、及时、有效”。
为了发挥执纪问责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震慑警示作用,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受理处置历史文化遗产领域涉及公职人员的信访举报,建立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查公职人员参与违法买卖、损毁文物以及侵占、挪用文物保护经费,在保护项目工程建设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同时,对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压案不查、以罚代刑、包庇纵容,甚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坚持一案双查、深挖彻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