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茂林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03-18    点击量:16129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茂林镇奎峰村党总支进行了巡察。6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奎峰村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成效:一是六月以来镇党委对镇干、各村“两委”组织开展茂林镇脱贫攻坚第七次、第八次两次调度会,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会议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等内容,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坚决将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通过工作列会等会议带领镇干、各村系统深入学习上级党委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其它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村两委成员做到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将精神实质融入到各自工作中,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三是镇农综站于5月26日、28日开展两期特色种养业务培训,其次对未参加的贫困户上门发放培训资料,入户时各村“两委”及工作队再次宣传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竹林砍灌等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度。

(2)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

整改成效:一是镇扶贫工作站6月对全镇14个村居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其中重点查看了各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梳理巡视反馈的问题,针对每条问题制定针对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各个问题一一整改到位。二是发放《茂林镇“九大攻坚组”相关部门、村级、帮扶责任人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帮扶责任人按照提示单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同时组织纪委定期督查责任落实情况。三是成立茂林镇贫困村扶贫项目自查领导组,截止6月12日对四个贫困村扶贫资金项目资料进行了一轮排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问题清单,做到及时整改。四是奎峰村现已对黄牛养殖基地和香菇种植基地分项目建立了台账。

(3)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仍需落细。

整改成效:一是继续加强我镇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的动态管控,建立我镇住房安全帮扶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二是加强贫困户房屋鉴定工作,镇城建站配合县住建局于6月对全镇所有贫困户房屋进行了一次房屋质量鉴定,鉴定我镇贫困户无C、D级危房,均为安全住房。三是落实落细房屋质量提升和镇自有资金小型修缮工作,现已解决吴某等贫困户反映的房屋漏雨问题,并建立了维修台账(施工照片、验收表等)。

(4)扶贫产业项目效益发挥作用不大。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村委会成立合作社的形式,成立泾县茂林镇黄牛养殖有限公司,有效整合多期黄牛养殖基地项目资源,通过集中经营,减少不必要支出,增加盈利收入,并于2020年6月17日纳入当年资产收益分红方案,不断提高扶贫资金的带贫减贫效益。二是镇政府已落实专人与南陵客商洽谈,对黄牛养殖项目进行整合,通过出租场地、入股合作等方式,提高项目收益率。

(5)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奎峰村现已完善有缺项的佐证资料;二是6月镇扶贫工作站牵头,“十大工程”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小组,对每村的村级资料和户上问题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了佐证资料是否有缺项,发现11处此类问题,现已全部完善;三是各村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全面排查的通知》(宣脱贫整改组〔2020〕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整理户袋材料,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6)电商扶贫发挥作用有限。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向贫困户讲解电商服务网点功能及作用,引导贫困户通过网点销售农产品。目前,茂林镇电商服务网点帮助贫困户销售各类农产品累计约19万元。二是推动合作社、种植基地与电商服务点的合作,开展“你种我销、你养我卖”模式,扩展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三是对各村电商网点负责人进行多次培训,强化业务能力,并定期巡查,解决在网点管护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网点运营水平。四是多部门合作,梳理并记录贫困户农产品情况,建立农产品联系卡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帮助促进销售。

(7)低保年检听证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镇民政所在2019年已督促各村召开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会。今后将指导各村按照《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泾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规范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年检工作。二是镇纪委今年共进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督查3次,发现问题23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强了对各项扶贫工作的监督。

(8)医疗扶贫政策推进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对2014、2015年脱贫人口通过慢性病审核的,及时在医疗保障系统中进行身份标识,并发送手机短信告知,不另外发放慢性病证,对不符合的慢性病症办理要求的,对其本人做好解释宣传。二是再次摸排镇内疑似残疾未办残疾证情况,发现我镇凤某等四户需要办理残疾人证,镇民政所配合县残联对四人于7月进行了残疾鉴定,现已发放残疾人证并落实了相应的残疾人生活及护理补助。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镇扶贫工作站于8月20日对各村专干开展了一次综合业务培训,会上再次带领学习到户项目“四议两公开”程序,要求各村按照规范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对奎峰村负责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强化业务学习确保在今后项目实施中程序规范。

(10)账务管理存在缺漏。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配合巡察工作,镇政府农经站已于2020年5月11日完成总账和明细账打印,并提供给巡察组。二是严控财务管理,2019年账目结转于2020年6月15日完成,7月2日记账凭证装订成册。三是镇农经站对各村报账员加强了财务管理方面业务培训,指导各村按时按规定进行账务结转、装订,规范报销程序,完善各项工作。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对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用心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茂林镇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指导各党(总)支部上报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二是按季度召开党组织书记例会,指导各党组织按规范开展组织工作,规范记录党建“一本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2265100;邮政信箱: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mltpg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