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04-19 点击量:47912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4月19日至5月20日对文保工作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文旅局等涉及文保工作相关单位。
二、巡察内容
专项巡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特别是革命文物保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精神、要求和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并解决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18298287651
信访接待室:泾县泾川镇山口社区办公楼3楼小会议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县泾川镇山口社区办公楼右侧门口
电子邮箱:jxxwxcz003@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1年5月20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