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财政局:组织学习贯彻《泾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10-13    点击量:5484 次  

10月11日上午,泾县财政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云海带领学习了《泾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围绕《泾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强化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二是抓好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发生,共同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认真落实《泾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补齐工作短板,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优良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县财政局张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