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11-11 点击量:30135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24日对县委编办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单位特点和实际,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检查“三个聚焦”情况: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18298285053
信访接待室:泾县行政中心301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县行政中心三楼西侧楼梯口
电子邮箱:jxxwxcz001@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1年11月24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