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11-15 点击量:32018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开展涉粮问题上下联动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其所管理国有企业安徽泾县省级粮食储备库、安徽天丰粮业有限公司。
二、巡察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18298281182
信访接待室:县人社局一楼104室(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路口泾县人社局大楼)
意见箱设置位置:县人社局大楼大门口
电子邮箱:jxxwxcz002@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1年12月20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