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督查县法院“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11-17    点击量:9107 次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近期,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泾县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查阅会议记录、资料台账,现场询问,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方式,组织县法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了解县法院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干警掌握和遵守“三个规定”情况,征求当事人、律师、群众等对法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县法院切实转变思想理念,强化记录报告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做的作用,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填报。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各种社会关系的说情请托,坚守法律底线,努力消除各种干预。(卫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