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2-25 点击量:28146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10月29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指出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等34个具体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点站位,坚持政治统领,全面抓好整改工作部署落实
(一)组织领导上做到坚强有力。局党组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各支部书记、财务等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牵头承担巡察整改各项主体责任,以整改清单为基准,实行挂图作战,以“点对点”形式安排到责任领导和相关部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整体推进的巡察整改机制。
(二)责任部署上做到迅速有力。巡察期间,巡察组反馈可立行立改问题时,局党组立即召开整改有关工作会议,对于外包服务公司在单位充电、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对整改事项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具体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研究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做到及时部署、及时传达、及时行动。
(三)方案制定上做到精准有力。认真制定了《中共泾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此次整改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34个问题,对每个问题建立了整改清单,并逐项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的整改,件件有措施,件件能整改。
(四)问题整改上做到坚决有力。将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提升工作水平、规范工作流程、筑牢廉政意识的重要契机,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统筹部署,抓总体调度、抓日常监督、抓整改进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把关。各部门在整改问题时,做到各司其职,在整改协调时,做到密切配合,在整改事项时,做到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进行清单式逐项销号。
二、严实并举,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学习不系统、不全面。
整改成效:一是党的重大理论学习成效显著。局党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宪法》等,并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单位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并印发了《泾县城管执法局学习制度》,原则上要求每周一早会上进行党史及业务知识等学习,巡察整改以来,通过每周一早会,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宪法》、《行政处罚法》等。
(2)学习成效不明显。
整改成效:一是理论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加强。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重要论述,并进行专题研讨。二是干部职工业务学习持续推进。全局干部会议上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开展了城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
2.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认真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以开展各类学习3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7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76件。二是认真进行问题自检自查。总支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5名发言提纲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同时在执法大队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该5名同志再次就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我剖析。三是严格把好材料的审核关。各支部,对今年以来所在支部其他党员的各类发言提纲再次进行了查阅审核,未发现抄袭等情况。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调整局党组班子分工。召开局党组会议,就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在外期间的班子成员,不参与单位分工。二是及时就分工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度。同时,要求执法大队、环卫所班子成员也要进行学习。二是强化党组议事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共泾县城管执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事、学习等流程。
4.关于“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专题学习与研讨。巡察整改以来,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我县城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了分析和研判,并邀请党外人士进行了发言。2022年初,局党组会,研究布置了2022年城市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对“泾县论坛”上,市民反映违建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并及时进行了答复。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2021年全部按照规范发布相关信息,2022年将继续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做好信息的发布。
5.关于“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仍有差距”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方案。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开展了研讨,同时就我县如何加强精细化管理方面,制定了《泾县城管执法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泾县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日常巡查与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市容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和突出问题有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后,初起成效。餐饮油烟和噪音污染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大气污染动态检测第三方单位提供的线索,加大了管理与查处的力度。二是出台了《泾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泾县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按着“严格控制新增,逐步消灭存量,清除项目障碍,落实长效机制”的思路,落实工作新机制,强力推进查违工作,对小区内新增的违建,及时发现及时拆除。2021年依法拆除155处7079.34平米违建,2022年,截至当前(2月23日),已拆除城区违法建设29处1821.7平米。三是认真做好信访投诉矛盾的处理,2021年全年共处理各类信访件567件,全部给予了答复和办理,2022年截至目前(2月23日),已受理政府热线等信访问题45起,已办理答复41起,未发生因信访件而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访事件。
(3)社会化服务监管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卫社会化作业考核细则。增加考核细则条款,调整考核处罚制度。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巡查,巡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做到考核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二是严格依据标准,开展环卫服务社会化的考核处罚,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社会化服务考核处罚扣款分别为7000元、6800元、7600元;三个月社会化服务考核处罚共计扣款21400元。三是市容劝导社会化管理工作水平显著提高,路段巡查劝导的频次有所增大。市容督查考核,改扣分为直接扣款,高效及时地兑现考核,有效促进了社会化劝导工作的规范开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社会化管理人员能及时到现场进行确认,并主动提出解决的办法。约谈了市容社会化公司负责人,公司的管理模式有了改变,管理能力逐步提高。
6.关于“数字城管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数字城管的宣传。进行沿街商户入户宣传,讲解数字城管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受理范围,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二是对数字城管案件加大督办力度,及时跟踪督办、催办,定期通报各专业处置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督促平台服务公司加大对采集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严格按照规范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三是根据宣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将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归并至12345热线,充分整合平台公共资源。
7.关于“依法行政有待加强”的问题。
(1)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不健全。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印发了《关于成立泾县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不仅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还审理重大复杂经听证程序的行政许可案件。二是强化履职尽责。法治部门切实履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法治审核的有关职责,对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情况进行记录,同时做到保守秘密。三是强化执纪监督。接受派驻县住建部门纪检组的监督,做到公平执法、阳光执法。
(2)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在一起违法建设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具体情形进行说明,然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理服人。二是完善执法程序。2020年1月起,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文书格式,制作文书,强化证据的收集、运用,审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整改情况、社会危害程度等,做到宽严相济,合法合理。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形成“县城管综执法局2021年执法案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并进行案件评查情况反馈,提高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3)“执法案件办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成效:一是规范办案流程。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由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办理,法制审核人员不参与办案,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为单位负责人审批案件提供依据。2021年12月,对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讨论的时间,在案件调查终结、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之后,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二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知识培训,对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局领导成员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学习,抓住关键少数,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认真审查执法案件的授权委托书,检查当事人是否符合授权委托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中,强调被授权委托人的主体资格,避免造成行政处罚当事人不符合授权委托资格的问题,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4)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成效:一是持续开展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活动,开展了行政执法知识业务培训,通过学习行政处罚法和如何规范制作城管执法文书,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二是明确执法办案人员主体。执法大队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行政执法办案,办案数量明显提高。三是加强案件办理专业指导。政策法规部门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进行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局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与研讨,局党组会学习了《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若干措施》,就春节期间作风建设进行了研究和布置,全体干部职工早会上,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布置。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制定了《泾县城管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泾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泾县城管执法局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 》。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会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布置,主要领导听取了各分管领导就分管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二是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提醒,要求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的防控,特别是在春节期间,严守党纪国法、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严禁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三是拟结合每年述职述德述廉,深入报告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3)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泾县城管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泾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泾县城管执法局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 》。二是召开城市管理领域服务行业对象座谈会,进行企业廉政风险提醒。
9.关于“精准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成效:坚持精准高效抓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群众关切,围绕重点工作,找准靶心、精准发力。参加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评查+分析点评”的方式,对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12月3日,对执法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1年12月20日,对执法局外包服务监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1年12月24日,对执法局市容精细化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了解我县城区户外广告提档升级工作及城市“净化行动”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1月24日,对执法局查违拆违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0.关于“机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制度不完善。
整改成效:一是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执法大队内部管理制度》、《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两项制度进行修改。二是安排政策法规股法律专业人士,对局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未发现存在明显错误的有关制度。
(2)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打卡,请销假制度,每月初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张贴公布,公务执法车辆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2021年下半年,分别对建筑垃圾中转站线路及用电安全,场地内防火情况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对货运停车场用电及场地车辆停放问题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未发现安全问题,同时要求场地负责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开展好工作。三是对垃圾处理场办理了一主两副加油卡,其中一副卡绑定了皖P·ZF305公务车辆,另一副卡专门用于工程车辆使用,并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11.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定期和专项督查。巡察整改以来,2021年10月份至2022年1月份,开展了4次市容秩序的定期督查,发现了问题29起,并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发挥督查效果的运用。根据督查情况由监督管理部门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对市容劝导社会化公司及环卫市容社会化公司合计扣分45分,纳入社会化公司月度考核,确定当月考核分数,换算成费用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2)减轻基层负担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工作群使用实施办法》,明确了微信工作群的各项使用规定。二是对单位工作群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7个微信工作群。根据县信息中心要求,对“泾县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注销。
(3)没有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环卫所、执法大队分别召开会议,对环卫职工及执法队员的日常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卫市场化考核细则》、《执法大队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日常管理制度,要求环卫工作人员和执法队员坚决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二是对单位内部环境进行清理,拆除过时的宣传标语、标识牌,下一步根据单位财务情况,进行必要的装修。
12.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全局干部大会上,学习了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再次进行了强调与布置。在财务支出上,全部做到了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多方审核。对于多出的报销费用,有关当事人已经进行退还。二是制定了《县城管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执行标准。三是局党组会对执法大队和局领导集中到市局参加文明创建迎检工作的集体差旅报销事项进行集体审议。
(2)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对有关财务支出明显不符情况再次进行了核对,分管领导对环卫所分管负责人、办公室、财务等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严把财务支出审核关,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对财务审核有关要求进行了调整,实行财务双审核制,并认真做好落实。
(3)财务审批不合规。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县城管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审批人进行调整。变更执法大队财务审批人员,由原来分管局财务的领导调整为执法大队负责人。
13.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市容管理、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外包单位在执法局后院和象山垃圾中转站充电,均未收取电费,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损失。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约谈了外包服务的社会化公司,要求其工作车辆不得在院内充电。社会化公司于2021年11月份,安装了电表,由其自行支付电费。二是召开外包服务企业责任人约谈会,明确告知外包公司负责人,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内相关物品,对于诸如突发性或紧急性等工作,确需使用单位有关物件时,需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2)截止2021年8月底,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价457272.89元,未及时处置,造成资产不实。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开展了资产处置工作。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了梳理,清理出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截至目前已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剩余部分将继续做好清理,并报财政局审核。二是制定了《泾县城管执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4.关于“购买社会化服务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1)招标工作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事项各项流程。对项目上涉及的招投标事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建设有关的招标、监理、审计等做好把关,同时在党组会上进行汇报和审议。2021年12月,在开展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楼及渗滤液处理站维修工程事项时,严格按照《招标法》开展招投标。二是强化政策法规的学习,组织股室负责同志学习了《招标法》、《采购法》。
(2)合同管理不严肃。
整改成效:一是局分管领导对环卫所负责招投标的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等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在开展招投标工作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召开外包服务企业责任人约谈会,就招标合合同、工作流程等进行强调,要求各服务公司要严格按照《招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三是对于招标事项,要求进行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研究通过后,方可开展,并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需加强”的问题。
(1)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活动室标牌栏等公布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更新3个版块内容。二是规范设置党支部并划分党小组。综合执法大队支部党员人数较多(29人),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两个党小组(第一党小组14人,第二党小组15人),并确定党小组组长;将于基层党组织换届期间,向县直机关工委申请重新合理设置我局党支部,配齐配强支委,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三是各支部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主题党日活动,并及时做好记录。各支部对2018年以来的《一本通》进行自查,杜绝填写不全、留白现象,督促环卫所支部及时完善了2021年《一本通》空白内容。
(2)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的集中学习。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布置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二是认真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1月底,召开了县城管执法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个人发言材料,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四清单”。各支部根据县直机关工委要求,陆续开展了组织生活会。三是深入开展了相互批评,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相互批评,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62条。
16.关于“人事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研究有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及时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三是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并与县有关部门研究有关问题。
17.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的“混编混岗问题突出”以及“聘用人员多,少数人员的聘用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对自聘人员苏某给予解聘。对于其他混岗及返聘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稳步解决。二是严格按照县人事部门要求,进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招聘执法大队人员1名。
三、建章立制,坚持常态长效,全面促使整改成果巩固提升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紧盯巡察整改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科学研究并制定了各项整改措施、出台了各项整改制度,把整改问题、巩固成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真正使整改有成效、成效能巩固,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贯穿于城管的日常工作中,通过整改提升城管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本领、提升城管队伍良好的精气神、促进城管事业展现新变化。
(一)坚持治本之策,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针对每一项整改问题,坚持从本源上发现产生问题的原因,以治本为主,标本兼治。对可立行立改的,当即进行立行立改,对需要通过一段时间整改的,明确牵头领导,找准问题原因,从源头上进行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抓好整改同时,适时进行“回头看”,对于需要多部门共同攻坚的,秉持一盘棋思想,同抓共管,共同推进,确保整改问题能整改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坚持制度建设,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抓手。巡察整改的任务既有一日之功,也有长久之计,在面对整改任务时,不论是一时的小问题,还是年久的老问题,我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抓手,建立13项制度,完善修订了3项制度,通过建立新制度和完善老制度来推进整改任务的有效推进,促使整个整改任务能在制度的轨道上圆满完成。
(三)坚持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效件件能巩固。整改成果的巩固是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把成效巩固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整改一时取得成果易,持久保持成果难,对此我们将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把党风政风行风树起来,把队伍的良好风貌立起来,把我县城市管理的成效展现出来,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5035580;电子邮箱:139661756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