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3-03    点击量:32493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6日至8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2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严格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责任。水利局党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折不扣地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局党组成员及相关股室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担负起巡察整改的直接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整改。局党组认真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面梳理,逐个问题细化,制定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并责任到人。对于能够解决的,已立行立改;对于确需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明确了时间节点,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收到明显成效;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从建章立制入手,形成长效机制。问题整改过程中,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

二、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治水重要论述不深入”的问题

(1)学习存在浅表化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围绕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二是完善了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计划表,将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坚持在学习中每月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宣城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工作开展专题研讨。

(2)知行合一、融会贯通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全局职工早学会、局党组会强化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治水方针,2021年12月17日专题召开局党组会,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对十四五水利工作谋划进行研讨,创新探索工作新方法,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水利工作目标。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通知》,按年度以走访或座谈方式开展代表联络工作,通过代表监督以及深层次沟通,提高代表对水利工作的深入了解,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改进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效果。三是改变水利工作方式,工作时走进乡镇、村,认真听取工作开展所在地的群众意见。水利工程开展设计和实施时,在防洪保安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当地发展需求,听取当地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符合全县一盘棋的总体规划。汀溪河宋村段和琴溪河汀溪段中小河流治理在设计过程中,和所在地乡镇、村委以及所在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充分交流,听取意见,了解周边群众所需,切实解决存在问题,让水利工程实施更接地气,更符合周边群众的殷切期盼。

2.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河长制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执行《泾县河(库)巡查工作制度》,督促各乡镇规范应用宣城市河长制APP,按月统计巡河情况APP使用完成率,并对巡河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根据APP巡河使用情况将巡河履职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保障巡河工作落实。二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主要河流巡河服务管理的通知》,提示指导乡镇开展辖区内河道管护服务情况日常检查,依据巡河管护服务内容及要求按月对巡河服务完成情况进行记录核查,按年度进行汇总考核,对核查、考核中发现未按服务协议约定内容提供常态巡河管护服务的及时中止协议,并不再列入招募对象。三是强化河道巡查及时处理暗访问题,对幕溪河、青弋江城区段等重点区域加大宣传及整治力度,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集中开展幕溪河城区段侵占岸线、河面清洁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幕溪河城区段左右岸5.9公里河面漂浮物清理、河道岸线搭建洗衣石及堆弃垃圾清理;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集中开展青弋江城区段违章种值、侵占岸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青弋江城区段右岸4.6公里河道岸线垃圾清理清运及种植物清理、河道滩地平整。切实保障重点河段水生态环境。

(2)河湖生态修复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成效:一是已将青弋江全流域生态整治项目纳入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完成了部分项目可行论证和初设工作,正在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二是泾县青弋江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11.026亿元,整治河道总长度为12.8km,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堤防、建排水涵闸、拦水坝等。工程建成后,将青弋江城区段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标准的同时,修复城区段生态廊道,打造滨水生态湿地,改善城市环境和面貌。2020年4月,我局完成了泾县青弋江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可研报告的编制,并通过县发改委批复。2020年8月,泾县青弋江生态修复工程进入安徽省2020年第三批非标专项债项目库。2020年12月对本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中标。2021年1月,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进场,开展本工程的勘测、设计等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目前该项目交由县国控集团组织设施,计划2025年完成。

(3)水资源管理仍不够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于2021年12月7日开展了《地下水管理条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宣传活动,向县委、县政府、四大班子和县直有关部门分放了《地下水管理条例》文本及相关节水宣传材料。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12月10日会同县电视台在泾川镇、汀溪乡、汀溪乡红星村以及取用地下水企业开展了《地下水管理条例》、水资源节约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并将宣传报导、资料、图片向省、市主管部门进行了报送。下一步宣传计划,在每年“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有关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节水、护水、亲水、爱水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水资源、河长制等日常监管,组织张贴和发布群众通俗易懂的水法宣传标语、节水公益广告等,宣传展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农村饮水安全典型成效,普及节约水资源、珍惜水资源、保护水工程的知识和理念。二是2021年11月11日宣城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用水计量专题会议,讨论了“宣城市取水监测点数据采集及运维服务方案”,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口取水计量监测工作的通知》(宣水资源〔2021〕257号),明确了各县、市、区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经费。按照市局方案要求,我局于2021年11月18日至22日,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县内31处已安装的用水计量设施和7处拟安装用水计量设施企业进行了全方位调查摸底,拟定了“泾县在线计量监测点优化调整统计表”并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将取水监测计量运维经费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的请示》(水办〔2021〕188号),预算资金到位后将立即组织开展运维护工作,确保用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

(4)农村饮水安全还存在短板。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4月我局安排专人对全县农村自来水厂和引泉供水工程开展了集中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下发了工作提示单及整改通知书,要求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落实到位。2021年9月份我局成立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根据《安徽省分区域细化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表》对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进行排查,农村居民饮水符合标准。同时每年在汛期检查、脱贫人口饮水安全排查、供水保障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农村供水工程是否规范运行。二是安排了泾县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计资金65.4万元。对全县11个乡镇23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对89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养护。目前项目已完成并完成资金拨付。安排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毁维修补助项目,共计资金60万元,对10个乡镇进行取水口维修,管网维修更换。同时拨付应急管材共计8000余米供9个乡镇开展水毁修复。三是目前正在进行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初稿已编制,我单位作为协助单位参与了的征求意见会。目前已对管线走向进行了初步勘测。同时昌桥乡饮用水管网项目(泾县象山大桥北150米至昌桥乡水厂)已建设完成,总投资521万,管道铺设5700米,新建增压泵房一座。

(5)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已根据《泾县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草拟并提请县长专题会研究《关于推动落实泾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未批先建”等违规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二是已对全部违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对违规项目进行监督执法。三是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2处河道工作,已由项目法人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由县水利局批复,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方案实施工作。对所有水利工程项目从开工前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施工中要严格落实批复的方案,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同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报备。

(6)推动“放管服”改革不彻底。

整改成效:按照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要求,已于2022年1月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窗口办理。对外公示办理条件、程序和时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研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第四季度已研究。二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在信息上报、信息对外公开公示中重新设置了我局三审制表格并严格执行。三是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严格按要求在年度局领导班子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4.关于“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进程。在2021年9月6日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并在11月22日邀请了泾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行法治教育授课,提升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水平。二是每年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度法律顾问合同已签。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严方面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除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文件外,坚持每季度在党组会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至少一次,2021年第四季度已研究。二是在2020年6月、2021年3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2月17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重温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在11月29日党组会上研究确定了《泾县水利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印发给局属各股室。

(2)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深刻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9月13日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题为《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底线,以忠诚担当的干劲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党课。二是在11月29日党组会上研究确定了《泾县水利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印发给局属各股室。三是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早学会议及时学习最新党风廉政建设文件、通报等,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前开展廉政提醒,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廉洁意识。

(3)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局各股室尤其是存在廉政风险的股室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例如检查水利工程建设是否按规定招投标等,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2021年11月份进行工作调整的干部任前开展了集中谈话和廉洁提醒,强调工作纪律。

6.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1)考勤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成效:完善《泾县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通过会议进一步学习,严明纪律要求,按月汇总并公示,将全年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以及评先选优等工作重要依据并严格执行。

(2)慢作为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成效:2021年11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对局内部职能科室进行优化整合,人事进行调整,将河长制秘书科与水资源股合署办公,有效融合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梳理,对现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合并,人事调整,并行文县编委,增补事业单位副科配置,为想干事的干部提供机会和平台,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风气。

(3)内部管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成效:通过局周例会、局党组会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宣传学习,提升单位工作人员内部控制意识;针对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及不足,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梳理、分析本单位各项业务的流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会议记录涉嫌造假。

整改成效:会议记录人员作检讨说明,认识到自己由于粗心没有在日期填错用修正液修改后第一时间将正确日期写上导致出现此问题,今后将更加细心细致记录会议内容,做好了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目录,确保此种失误今后不再发生。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重点对中央、省、市、先问对水利工作决策部署的学习,制定了监督检查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监督重点。二是对水利系统工程资金和行政费用使用情况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并将河长制、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纳入2022年监督检查重点任务清单,督促水利局建章立制,规范各项管理。

8.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严谨、不细致”的问题

(1)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和管理,完善行政执法各类信息报送备案。二是完善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更新工作,已将我局13名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申请年检。

(2)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一直注重加强发展法治建设工作,大力宣传法治法规,重视法律工作人员的招募和培养。2019年以来,设置专项报考条件,通过县人社局公开招录有本科法律学历的人员充实到法律审核岗位,有效地增强了法治审核工作。二是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积极要求和鼓励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在2020年至2021年我局有6名工作人员参加通过宣城市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水利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目前,总计有14名工作人员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三是面对当前现有县域条件下,难以吸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人员的现状。聘请了安徽省泾川镇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以有效的保障法治审核的规范性。

(3)行政执法办案程序不合规。

整改成效:一是为加强水行政执法的业务能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2021年11月1日至3日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积极参加省水利厅组织水行政执法能力的培训;并在2021年11月18日参加市组织的水行政执法培训。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相应的规定,落实好案件办理程序。

9.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

整改成效:新办公楼采购空调固定资产登记已在2020年5月30日(巡察前)补登纠正。

(2)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推进老办公楼资产移交处置工作,完成老办公楼原承租户信访答复,积极争取进一步沟通解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拟采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方式,已就《关于起诉房屋租赁违约的咨询函》 询泾川律师事务所。二是我局委托安徽丰元会计事务所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因老办公大楼空调、办公设备跨时较长,资产管理资料不完善,目前清查正在进行中,待底数查清,将按程序完善闲置资产的处置报废。

(3)门面房租金收取不到位。

整改成效:截止2021年12月,12户经营户已完成缴纳门面租金8户,另1户委托泾川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县法院已于10月28日立案受理,目前正在办理中;另3户经营户经泾川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不建议启动诉讼程序。

(4)车辆管理账实不符。

整改成效:我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安徽丰元会计事务所对固定资产正在清查,待底数查清,将按程序完善车辆登记管理。

10.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

整改成效:一是和所在地政府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所在地政府开展征地工作,手续完善后及时拨付征地赔付款,配合所在地政府积极做好当地群众工作,提升水利建设为民服务的宣传效果。二是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泾县青弋江治理城区段已基本完工,正在整理档案资料,为下一步验收做准备。泾县汀溪河月亮湾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征地工作,相关工程已基本完工。泾县汀溪河蔡村镇下游河段已完成竣工验收。

(2)合同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早学会议等会议上,集中学习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分发相关法律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强化全局职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举一反三,对全局在建工程合同进行整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合同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合同管理规范。

(3)监督检查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质监站在2021年12月17日开展学习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2022年1月14日开展学习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二是经局党组调整优化股室职能人员,质监站和农饮站合署办公,增加了质监站人员力量。

1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成效:2021年12月17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分别由局水政大队、县治砂治超办相关使用车辆单位负责水行政执法车辆的管理,目前已确定水政大队、县治砂治超办同志分别负责sz959、sz969两台车辆的派单、点单及平台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2.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了党建工作。二是主要负责人听取了党支部关于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2022年1月就2021年抓基层党建工作向上级作了书面述职,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结合实际作了剖析。

1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成效:在12月24日支委会上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规定已基本完成,党员细致填写了民主评议登记表,党小组和党支部结合年度表现按照规定逐个认真评定了意见。

(2)党费收缴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11月26日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并对今后党费收缴提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核定了2021年梁某和张某的党费,并多方联系沟通,两人已足额缴纳2021年度党费,今后将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党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成效:在12月24日支委会上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按照规定在局党务公开栏中及时更新公示公开相关文件,如党费收缴情况、年度工作总结等内容。

14.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编制实际情况积极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储备。2021年初我局事业编制缺编1名,我局及时上报公开招聘计划,招录1名专业技术人员已于2021年11月份上岗;2021年底我局两位同志调离,事业编制缺编2名,我局及时上报县人社部门公开招聘计划、公开选聘计划各1名,同时在招聘选聘工作中注重能力养成和学历限制,水利技术专业人才招录起点为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及以上,确保招录人员在短期内能履职上岗,迅速发挥作用。二是2021年12月我局行文《关于调整设置泾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的请示》(水党组〔2021〕24号)至县编委,申请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升格为副科级,将水利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相关职能进行优化调整,以更好适应新时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同时提升岗位吸引力,减少专业人才流失。三是积极培养提拔年轻技术干部。2021年11月29日党组会研定将相关股室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将年轻技术干部调至质监站,储备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人才力量;2021年12月聘一名符合条件的年轻技术干部为水利中级工程师。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此次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整改要求,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抓紧抓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执行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堵塞制度漏洞。

(三)积极推动事业发展。以此次县委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水利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全力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贡献水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5023502;邮政信箱:宣城市泾县谢园西路273号;电子邮箱:jxswjbgs50235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