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3-21 点击量:48434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3月21日至4月24日对琴溪镇党委及其所属8个村(琴溪村、赤滩村、旵山村、乐琴村、马鞍村、马头村、新元村、玲芝村)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琴溪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单位特点和实际,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检查“三个聚焦”情况: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18298287951
信访接待室:琴溪镇财政所办公楼二楼谈话接待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琴溪镇政府大门口右侧墙上、琴溪镇卫生院左侧公开栏上
电子邮箱:ahjxxwxcb@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2年4月24日截止。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