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3-28 点击量:8121 次
日前,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城区旅店业、寄递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要求从业人员认真做好经营场所消毒、杀菌、通风工作,实行岗前测温和健康监测制度,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不聚集”“一米线”等疫情防护措施,织密织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