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3-15 点击量:8110 次
3月10日下午,泾县检察院召开会商会,落实与驻院纪检组会商制度。
会上,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组共同学习贯彻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共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协商制度,压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统一。
纪检组长门璇对两组协商制度提出3点意见:一是长期坚持共商制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干警8小时之外管理力度,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三是对今年的重点工作“三项工程”做好监督。通过纪检组与党组的同向发力,促进泾县检察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