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创新方法、建章立制、规范监督“三重一大”事项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4-25    点击量:8236 次  

“我办将于近期召开党组会议,我把“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送给你们,请给予审核把关。”这是日前县人大办纪检监察联络员来到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提前对接召开人大办党组会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事宜。

为规范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监督有力、监督有效,监督有章可循。新年伊始,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根据县纪委监委“三对标三提升”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走出去开展“学访”活动,南学歙县,西学望江。并与综合监督单位交流沟通,于近期出台《“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试行)》。该制度明确了涉及“三重一大”需报备事项21项,规定了事前报告(填写报告单)和事后报备(填写备案登记表)。同时规定了6项责任追究情形。

“事前报告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同时通过事前报告倒逼综合监督单位自己要学习和查找上会研究的政策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改变了以往各单位会前临时一个电话通知,我们仓促赴会的窘状。我们收到报告单后,针对研究事项开展复核并提出意见,既体现了事前监督,更起到了监督实效。”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该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试行)》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规范了纪检监察部门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真正起到了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