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以开展“群众不满意事项”征集活动 切实强化工作执行力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9-04
点击量:4315 次
泾县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按照“提神、提效、提速”的要求,全面开展“群众不满意事项”征集活动,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整改工作的唯一标准,畅通社情民意“绿色通道”,零距离倾听群众心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广、实、严、真”上动真格,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现实问题。
一是征求意见突出“广”。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窗口和服务行业开展“群众不满意事项”征集活动的通知》,在泾县人民政府网、泾县新闻网、泾县纪检监察网设置“群众不满意事项”征集活动飘窗,在县政府“政民互动网站”开设“群众不满意事项”征集专栏,在《泾县报》、泾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征集信息。同时采取分组、分层次到各单位现场发放“群众不满意事项”征集表、座谈交流、大走访、利用单位网络平台等形式,面向服务对象、政(行)风评议员和广大党员群众等广泛征集群众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落实效能、服务水平方面不满意的事项。此外,参加活动的单位也积极开展了征集“群众不满意事项”活动。
二是整改措施突出“实”。针对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该县将每件问题涉及的单位或部门逐条进行梳理,交相关承办单位或部门办理,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承办单位或部门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逐项研究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对有条件办的事项立即给予办理;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事项明确解决时限;对条件还不具备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力求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以解决。如群众反映某村历史欠债5000元至今未还一事,该县接到反映后,立即转管辖权的乡镇进行核实处理。通过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经债权人与某村协商,同意于2012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5000元欠债,受到了债权人的一致好评。
三是把关审核突出“严”。实行整改方案严格审阅把关制度,问题涉及的承办单位或部门上报的整改方案须经该县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审签,并结合承办单位或部门工作实际逐一“把脉”,做到“六个不过关”,即整改思路不明晰的不过关、整改重点不突出的不过关、整改措施不科学的不过关、整改责任人员不明确的不过关、整改责任不到位的不过关、整改事项群众不满意的不过关。
四是落实意见突出“真”。该县从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入手,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跟踪督促单位或部门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针对群众反映超限超载行为和对路面造成极大破坏的情况,该县交通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先后开展了“一号”、“二号”两次联合治超行动,抽调32人组成2个路面执法小组,24小时不间断进行路面巡查,对超限运输车辆从严查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货源企业,宣传政策,督促企业规范装载等。7月10日以来,已累计查扣超限运输车辆160辆,卸载6200余吨,依法处理非法改装货运车辆61辆,查处车辆扬撒行为15起。
截止目前,该县共征集“群众不满意事项”信件133件(次),共制定整改措施245条,现场解决问题20余件(次),真正取得了征集“群众不满意事项”活动查纠工作的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