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办实事解民忧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2-10-20    点击量:8518 次  

“如果没有你们巡察组,不知道我还要跑多少趟,才能拿到这笔补助款。”见到巡察组工作人员,泾县榔桥镇榔桥村张祠组村民张莲花感激地说。今年9月,该县县委第三巡察组在进驻榔桥镇期间接到反映,2019年张莲花为给其夫患有精神疾病的堂哥治病,花费医药费20000余元,之后政府补助的13000余元至今尚未收到。

面对衣着朴素且手头拮据的张莲花,一声声叹息和言语中的焦虑,深深地触动着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心。看着她无奈又充满期盼的眼神,巡察组工作人员宽慰道:“请放心,我们一定会立即调查核实,争取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经查,该笔补助资金已于2020年5月8日拨付至镇财政所,原则上应该早已发放到户,但因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导致该笔医疗补助资金一直被“遗忘”,至今仍未发放。了解真实情况后,巡察组立即下达立行立改问题交办单,责令对相关人员不作为问题进行追责,立即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上门做好相关解释等工作。

“基层巡察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帮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这样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才会得到增强。”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卫庆宏说道。今年以来,对于巡察中发现的性质较轻、能及时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县委各巡察组坚持简化流程、迅速处置、边巡边改,及时将立行立改交办单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都会把移交被巡察单位整改的问题清单同步转给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单位,细化责任追究,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将把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以随机核查、实地回访、审阅整改报告等方式对整改情况严格把关核实,切实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解决不销号。(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