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11-03    点击量:5524 次  


11月2日下午,泾县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宋辉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苏志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明军,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以及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更加顺畅,配合更加默契,作用更加凸显”,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全县政治生态持续企稳向好。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当前,我县反腐败斗争形势并未实现河清海晏、万象升平,报告中讲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在我县也肯定存在。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四大考验”长期存在、“四大风险”长期存在,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认真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在减存量上下功夫,在遏增量上加力度,构建权威高效、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承担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要坚决打破“条块分割”,实现信息“无缝对接”,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主要精神和《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文件精神,宣读了《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成员单位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