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3-04-04 点击量:3194 次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3月29日下午,泾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与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明军、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门璇出席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等文件,通报了2022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门璇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坚定不移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内涵转化为争先进位的前进动力。二是坚定不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月例会和院务会等工作机制,提升干警执行力,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引导干警坚决筑牢“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责任担当。三是坚定不移强化作风建设。对“六不”问题、“虚躲冷粗假”“六重六轻”和“两违规”等作风顽疾整治一以贯之、持续用力。
杨明军要求,一要强化学习,知责于心。加强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部署,对上级要求切实做到了然于胸,熟知自己的岗位职责。二要落实责任,担责于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组成员需要共同担负的责任,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三要示范引领,尽责于行。带头做好“三个规定”填录,带头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严格日常细微管理,切实管出好导向、管出好作风、管出好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