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镇纪委:“一点通”为群众“一键”答复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3-08-18    点击量:6721 次  

今年上半年,桃花潭镇查济村的马女士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反映“外公2002年因结肠癌住院7次,自费部分为两万多,阿姨将材料送到村委会申请大病补助,第一次去问询结果的时候,厚岸村村委会说材料被村委会遗失,让我阿姨重新交,我阿姨只好去医院重新找材料,厚岸村工作人员回复说上面查到我外婆存款超过十万,不给予补助,希望给予满意答复。”

得知这一情况后,桃花潭镇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合同镇民政所牵头成立工作小组调查核实。根据泾医保【2021】112号文件关于转发《宣城市统一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依申请救助对象标准为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重病患者,按照户申请、乡镇评议审核、县级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批的程序,方可纳入依申请救助。《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2】40号)规定,从2022年7月起,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5元/月·人。经前期平台核对及后期核查,其家庭财产情况及家庭收入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因此马女士的外公不符合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事后,镇纪委工作人员带领厚岸村相关工作人员到投诉人家中进行回访,详细告知该投诉事项的处理过程,并就其对村级工作的监督表达了感谢。马女士在得到镇纪委的反馈后对其条件不符不能申报表示了理解,并对镇纪委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支持,随后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上留下“非常满意”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