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4-05-23 点击量:6555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31日至7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桃花潭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桃花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桃花潭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格的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抓好理论武装。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和整改建议,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镇党委郑重表态,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当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桃花潭镇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巡察反馈以来,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相关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二)压实整改责任,抓好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反馈意见以来,召开党委会3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项培训会2次,专项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班子成员、镇直各部门及各村党支部(总支)共同研究制定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问题症结原因及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班子成员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目标责任,抓好过程管控。建立“每周一调度”、联系村领导、联系村负责人包保到村等工作机制,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整改中涉及的少数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进展情况汇报,班子成员下沉一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巡察反馈以来,镇党委会3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
(四)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截至2024年4月16日,已完成整改问题30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1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4个,整改完成率89%。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安排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桃花潭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安排专人开展会议记录工作;开展桃花潭党委理论中心组“夜读、夜话、夜议”活动研讨5次。制定2024年桃花潭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2)针对“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问题,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委会学习7次、早会干部带学7次、桃花潭党委理论中心组“夜读、夜话、夜议”活动研讨5次。
(3)针对“学习效果不佳、融会贯通不够”问题,组织镇村两级开展耕地保护政策理论集中学习2次。组织开展联合巡查6次。建立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提前介入协商机制,召开会议3次。完成耕地找回任务1088亩;对各村书记开展土地审批培训。
2.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4)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问题,印发《关于调整桃花潭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桃发〔2023〕46号),明确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
(5)针对“党委议事决策不严肃”问题,印发《关于建立建全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桃发〔2023〕68号),对《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制定《桃花潭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3.治理体系不够完善。
(6)针对“景区管理关系未理顺”问题,印发桃管〔2023〕19号、桃管〔2023〕21号文件,规范管委会各项制度,领导班子分工和内设机构人员分工。初步拟定管委会权责。加强管委会人员配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3次。
(7)针对“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问题,研究确定“五大平台”工作人员定岗定责、“五大平台”牵头领导事项,保障“五大平台”流畅运行。
(8)针对“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印发《关于建立建全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桃发〔2023〕68号),对9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开展业务培训2次。
4.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9)针对“落实县委关于创建桃花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已理清创建任务清单,已明确任务,加快相关项目建设进度。
5.智慧旅游建设成效不明显。
(10)针对“智慧旅游平台,缺乏统筹规划”问题,加快推进主游客中心项目建设;游客接待中心配套停车场完成立项;智慧旅游平台系统已完成开发;持续更新公众号,增加微信视频号关于度假区的相关内容,已增加交通、天气等公共服务信息。
6.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力。
(11)针对“镇域内两个景区常住居民多、游客流量大,但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落后”问题,2023年4月25日签订运维合同,每月开展一次厂区运行检查。
7.扶贫项目谋划不细、扶贫资金监管不实。
(12)针对“个别扶贫项目长期闲置”问题,龙潭村与桃花潭印象写生基地签订合同,为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桃花潭村与泾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共同对桃花潭村旅游接待站进行宣传,大力推进发布投资招商信息,并与3家企业积极洽谈合作项目。
(13)针对“少数合作项目收益无着落”问题,目前已完成资产清算。组织镇农经等相关部门对各村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指导村做好项目资产运营成效提升工作。
8.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措施不实。
(14)针对“2021年1月,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镇党委政府因履职不力被县纪委通报并责令整改”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制定桃政〔2023〕162号《桃花潭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召开安委会,传达学习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
9.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
(15)针对“制定的《桃花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结合县政务公开办通报,开展超时项目整改。重新修订《桃花潭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控不力方面。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的不实。
(16)针对“未将村干部遵守党纪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对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问题,健全村干部考核机制,对存在违纪情况的村干部取消其年底考核优秀的结果;开展主题教育“夜读、夜话、夜议”活动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从严治党理论学习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3次。
11.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严。
(17)针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严”问题,利用早会、干部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两委会、党委会,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典型案例,组织镇内案件学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酒驾醉驾等反面案例开展剖析。
12.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混乱。
(18)针对“部分项目未经集体研究”问题,建立健全《桃花潭镇小型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集体讨论、施工合同签订、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承包选定等规范流程。
(19)针对“违规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问题,经发办开展项目具体经办人业务培训,针对程序规范性进行讲解,确保业务人员掌握代理机构选定程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程序。
(20)针对“项目资料不规范不完善”问题,开展项目具体经办人业务培训,针对不同科局的要求点对点培训,指导项目经办人对项目材料审核收集整理。
(21)针对“少数项目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约定不一致”问题,组织项目负责人学习项目管理流程,加强合同审查,防止合同约定与招标不符。
13.漠视游客权益,敷衍应付投诉。
(22)针对“对景区内封建迷信活动整治不够坚决”的问题,取缔相关封建迷信行为并开展常态化巡查,常态化开展4处宗教场所的监督检查,开展宗教政策宣传活动。
(23)针对“景区收费监管不力”问题,根据泾县物价局泾价综〔2015〕86号文件关于“桃花潭文化艺术中心等门票价格及停车费的函”明确其收费标准及范围,不存在“二次收费”现象。向游客做好解释工作。
(24)针对“乱收停车费问题屡禁不止”问题,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页200张,强化商户思想意识。探索查济小型个人停车场管理办法,发放停车牌520个,保证了旅游高峰期游客停车便利性。
14.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25)针对“制发的文件格式和内容错误较多”问题,对发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重新修订《桃花潭镇公文办理制度》,在发文过程中要求各部门严格履行发文流程,并由镇纪委定期审核进行有效监督。
15.内控机制不完善,会计工作不规范。
(26)针对“内控机制不完善,会计工作不规范”问题,已重新修订《桃花潭镇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品、宣传广告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桃花潭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报账制度,严格报销审核制度。
16.一般性支出控制不力。
(27)针对“疫情三年,一般性支出不仅没有压减,还较以往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问题,召开党委会对相关制度进行研究并印发《关于建立建全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桃发〔2023〕68号),对《桃花潭镇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品、宣传广告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
17.公务接待不规范。
(28)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已重新修订《桃花潭镇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品、宣传广告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8.公务用车管理不严。
(29)针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结算不及时”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按时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杜绝超期现象,严格按月报销费用;排查2023年公务用车报销情况,未发现超期报销情况。建立《桃花潭镇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品、宣传广告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桃花潭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车费用报销时限。
(30)针对“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现在的经办人员要求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已落实公务用车维修报销流程。
19.不敢腐的震慑力释放不足。
(31)针对“不敢腐的震慑力释放不足”问题,对反面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根源上防治。利用早会、干部大会、党委会等形式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7次,对“三新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
20.违规使用村居干部。
(32)针对“违规使用村居干部”问题,结合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培训部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已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村级议事、决策、监督、管理各项制度,明确村“两委”的职责范围。
21.对村居“两委”换届组织领导不力。
(33)针对“村居“两委”换届组织领导不力”问题,强化对村“两委”补选规定程序的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好补选前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各个村监督委员会班子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无违规任职现象。
22.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
(34)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结合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就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培训,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研究制定《桃花潭镇党员发展管理办法》明确各阶段党员发展程序。
2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问题,每月督促指导各村党组织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将“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对村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一)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坚决把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桃花潭镇改革发展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强化“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提高镇域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健全桃花潭镇改革发展和强化管控相适应的监督体系,堵塞制度性漏洞。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发展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切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5870202;邮政信箱:中共泾县桃花潭镇委员会(邮编:242544);电子邮箱:thtrmzf@163.com.
中共泾县桃花潭镇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