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4-11-08 点击量:3744 次
根据市委巡察统一部署,泾县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于2024年11月5日至11月28日对泾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泾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及县委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点、意见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二维码,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一)来访接待地点:泾县人民法院办公楼608室
(二)举报电话:17356326601
(三)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县人民法院西门安检通道门口和泾县人民法院南门门卫室门口
(四)电子邮箱:lxxwxcz01@163.com
(五)“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11月5日-11月25日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泾县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