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 巡察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4-11-29    点击量:8289 次  

根据市委巡察统一部署,泾县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于2024年11月26日进驻泾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11月27日上午,巡察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崔同胜主持召开巡察组与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明军的见面会,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崔同胜作动员讲话,杨明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张强及全体成员,泾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泾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崔同胜指出,巡察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有力武器,将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治监督定位,突出关键少数,监督检查“四个聚焦”等情况,督促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格局。

杨明军表示,坚决支持对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的决定。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要以严明的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认真做好巡察的各项配合工作。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支持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据悉,泾县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将在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天左右。巡察期间(11月26日-12月18日)设有专门值班电话:17356326601;意见信箱:泾县人民检察院大门旁;电子邮箱:lxxwxcz01@163.com。同时,在泾县人民检察院605室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11月26日-12月16日,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宣城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