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6-02-09 点击量:261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18日,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对泾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0日,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向中共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要求,深刻反思、全盘认领反馈问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具体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和相关要求,确保整改工作高位推进,全面展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系统推进整改。院党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到泾县检察工作全局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等形式,对照反馈的四大类28个问题,集体研究会商,逐项梳理清单,针对性列出整改措施88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起协同联动整改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闭环,并实行台账式管理,严格销号制度,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推进机制完善,深化整改成果。院党组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定期协调推进落实,及时破解堵点难点,着力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工作整体质效,努力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防治廉政隐患,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以整改实际成果推动泾县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列为党组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召开党组会3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7次,党小组和部门会12次,主题党课6次。
2.针对“推进‘检察护企’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在办涉企案件,综合研判涉案企业经营发展等情况,依法及时审结21件涉企案件。二是明确案件办理期限,对侵害企业权益类案件原则上一个月内办结,对企业或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原则上三个月内办结。三是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实地走访企业12家,违规异地执法和趋理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被省院公众号报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多次被《安徽法治报》等媒体报道。
3.针对“司法救助有待深化”问题。一是精准筛查发现线索,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排查,切实做到“应救尽救”。通过数字模型精准筛查发现司法救助线索4件,内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3件,均已落地成案。二是强化联席机制运用,组织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为被救助人争取退役军人、困难妇女专项救助,帮助免除学杂费等,转单一救助为共同帮扶,提升救助质效。三是加强宣传,以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向社会公众宣传司法救助案例和申请渠道,开展相关法宣活动20余次,发布信息稿件6篇,制作完成司法救助主题专项宣传手册。
4.针对“推动诉源治理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加强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学习,提高检察建议文书质量,着力增强检察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部门会议等形式学习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学习了江苏省院专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4期。二是起草的检察建议按规定报法律政策研究室对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等进行审核,把关质量,制作检察建议制发情况一览表,列明制发时间、建议内容、建议成效等。按月通报检察建议制发情况,共同推动建议落实。三是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与妇联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县审计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实现检察建议办理效能最大化。
5.针对“检察听证不够有力”问题。一是通过部门会议等形式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等文件,强化“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导向。二是严格落实《检察听证工作业务流程、案卡项目、工作文书与统计报表使用指引》,细化检察听证案件范围、工作流程,开展听证78件次。三是将公开听证作为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推进矛盾化解的有力抓手,对49件一审公诉案件实现不起诉案件听证全覆盖。四是落实听证统筹机制,制定拟听证计划表,每月定期集中听证,有效推进听证系统高效运转。
6.针对“信访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进一步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控告申诉检察文书》等检察信访工作规范,提升检察的接访能力与办案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控申工作的新要求。二是梳理排查近三年来信访办理档案,改正流转不规范的信访资料问题46处。三是健全内部流转程序。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要求流转送达回证必须写明时间,并由经办人确认签字,提高信访件管理精细化水平。四是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重要性,切实筑牢责任意识,与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7.针对“检察委员会议事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组织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强化检委会规范工作意识。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3件,审议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协作机制2件。三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两个过半数”原则,规范议案议事工作,按程序召开检委会14次,议案14件,议事10件,学习50件。
8.针对“履行办案职权清单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召开部门例会、检委会学习《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职权清单》,就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检察长、副检察长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办案职权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确保办案人员全面掌握职权清单内容。二是对15起案件决定书进行线下复审,均制作、签署文书流转签发单存档,未发现实体、程序性问题。三是主动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对15件案件的质量评查,逐案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登记表》,经评查未发现实体、程序性问题。四是依据《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职权清单》,全面排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现行法律文书权限设置是否与清单一致,主动调整变更系统文书审批权限,通过检委会明确检察长授权副检察长具体事项。五是对2025年1月至12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40件59人,部门负责人随机对其中6件案件抽查文书审批情况,均严格依规审批。六是与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对规范办案提出具体要求。
9.针对“刑事检察履职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加强司法理念教育,通过部门例会等形式,学习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陈年命案证据审查分析指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等,引导检察干警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二是严格执行《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量刑的意见》,在量刑工作中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以及本院近三年来办理该类案件裁判情况,注明类案检索结果。开展案件“月讲评”会议9次,对10件案件进行评议。
10.针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不够有力”问题。一是集中学习《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参加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网络讲堂2期,全国检察机关第七届做实行政检察高级研修班,“皖”美民检“典”亮民心民事检察实务讲堂培训会,持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二是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抓手,研判并办理“违规注销工商登记致司法、执法不当案”等大数据监督模型,制发检察建议9份,已回复采纳6件。三是开展“涉民生小标的违法终本执行案件”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份;关注弱势群体诉求,支持起诉15件,支持农民工讨薪8件,涉案标的15万余元,支持抚养费诉请案件1件;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赴木梳产业聚集区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开展民法典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等参与,持续扩大民事检察工作影响力。
11.针对“公益诉讼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参加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点评培训会12次以及全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交叉评查。二是受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6件,行政公益诉讼34件,涉及领域包括生态环境领域7件、食药品安全领域9件、资源保护领域20件、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3件、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领域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件、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2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个人信息保护领域3件、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领域1件、妇女权益保障领域1件、其他劳动者权益保障1件、公共卫生领域1件及新业态(新领域)1件。三是聚焦“食药安全益路行”、传统村落保护等专项行动;摸排小微放射诊疗机构放射污染和职业病防治、直饮水机和自动售货机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古树名木等案件线索。四是加大益心为公志愿者招募,招募新增志愿者19人,通过微信群发布公益诉讼工作专项,加强案件线索征集。
12.针对“未检工作的预防帮教效果不佳”问题。一是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4名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44%。二是引入“七彩宁心”社工服务开展帮教活动55人次,联合泾川镇未检工作联络站、县委政法委等相关单位,定期开展“家教有方,相伴成长”心理沙龙活动。三是法治副校长开展进校园宣传62次,录制主题法治微课1节,拍摄蓝朋友信箱宣传视频1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
13.针对“类案监督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七届做实行政检察高级研修班1期,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网络讲堂7期,“皖”美民检“典”亮民心民事检察实务讲堂培训会4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5次,专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件。二是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每周就研究的监督点和线索排查情况进行交流,加大类案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制发类案检察建议8件。三是坚持重大监督事项“实质化审查,案件化办理”,探索将“可纠错性”作为审判和执行违法个案监督标准,对于监督法院纠正具体违法行为并要求法院一一回复的,以个案监督为主;建议法院改进工作制度,管理方法、工作程序的,以类案监督或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为主。
14.针对“办理跟踪问效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针对15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整改的案件,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核实,确保整改属实。二是积极组织学习《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持续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提示(一)(二)(三)(四)》等文件。三是及时跟踪20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做到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
1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按要求开展一、二季度“三重”风险排查,并逐月更新工作台账。二是严格“三审制”制度,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依次校核、审签后发布,2025年发布的信息稿件,均按要求填写《三审制审批表》。结合效能督查工作,按月督查“三审制”落实情况并通报。三是强化“两微一端”等平台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账号运维,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各类节日特殊时间节点谋划拍摄原创宣传视频。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到位方面
16.针对“管党治检还不够严实”问题。一是按计划开展月效能督查,及时在内网通报督查结果,各部门按要求整改问题。二是制发、修订《泾县人民检察院考勤、请休假办法》等制度9项。三是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将检察业务开展纳入效能督查、检务督察范围,共发现2024年度四季度案件文书制作、案卷整理等方面问题6处,均完成整改。
17.针对“‘三个规定’落实不力”问题。一是以2025年度政治轮训为契机,持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通过“两微一端”等线上宣传载体转发上级院关于从严治检相关文章65条。二是定期在工作群内发布填报提醒,将填报情况纳入检察人员平时考核。2025年度已落实全员填报。三是组织对长期零报告的15名干警开展集中提醒谈话,打消干警思想顾虑,落实“应填尽填”。
18.针对“办案程序不严谨”问题。一是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学习,对在办的2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按照《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将立案决定书7日内送达行政机关。二是明确了部门配合事项,对于立案办理的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增加告知程序。三是认真规范办理案件,依法规范送达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决定书、终结案件决定书。四是与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对规范办案提出具体要求。
19.针对“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及时提醒委员在业务系统内投票,做到全过程规范案卷归档及备案工作。二是用好“案件质量巡逻”“数检通”等智能软件加强日常数据审核,完善人工巡查管理,及时根据省院发布的核查要点清单进行排查梳理,反查异常指标所对应的案件,提示承办人及时纠正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从源头上确保案卡数据真实、及时、有效。三是及时整改检察业务数据清单问题220处。四是与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20.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及时完善巡察指出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卷宗。二是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诉讼档案归档中的常见问题汇总答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案卷格式标准》等文件,提高干警档案工作规范意识。三是对近三年内诉讼档案进行抽查,发现问题5处,已组织归档部门进行整改。四是2025年1-12月份归入365案419册诉讼档案,均严格审核,对发现68本不规范档案退回重新整理。五是与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结合司法规范化专项行动,对诉讼案卷归档提出具体要求。
21.针对“项目采购内控制度缺失,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采购存在随意性”问题。一是对集中办公区装修工程、停车位改造工程相关材料进行补缺补差,对存在的审核人未签字、缺少材料等问题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均已完善。二是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人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采购工作要求。三是印发《泾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机关日常采购活动规范。四是与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就工程项目资料保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2.针对“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巡察指出的经办人未签字,审核审批未签字问题已完成整改。组织对2024年以来会计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并整改。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泾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规定》《泾县人民检察院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等文件,参加全市检察机关财务人员互查互学活动。三是制发《泾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泾县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更新完善单据报销封面,明确各项经费支出手续规范。四是与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就经费支出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3.针对“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问题。一是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内容。二是组织对2020年至今的工会会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排查,发现1个问题并完成整改。三是对照个人工资基数完成2025年度工会经费扣缴,制定《泾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工会经费收支标准、手续规范。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24.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制度(试行)》等文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二是严格把关研究事项,全年党组会议事事项均按规定进行审批。三是就党组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建立跟踪清单,定时调度督促。
25.针对“党费收缴不严格”问题。一是支委会组织集中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党费收缴规范。二是区分在职和退休党员干警身份,准确核定2025年度党费计算基数和数额,落实按月交纳要求。三是按要求向县委组织部上缴2025年度党费13926元,补缴2022-2024年度党费770.3元。
26.针对“发展党员不严肃”问题。一是对3名入党积极分子缺失资料情况与组织部门对接,已补齐相关档案材料。二是组织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等内容,按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27.针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完成对近三年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材料规范、完善工作。二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三是与县委组织部、市院干部科充分沟通,配合开展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综合管理类人员晋升考察、员额检察官晋升考察等工作。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责任有欠缺方面
28.针对“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问题。一是将依法扣押的2万元予以上缴。二是在发现涉案财物未及时得到处理后,向业务部门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其改正,确保涉案财物及时、规范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领全院干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深化和巩固各项整改成果。
二是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抓整改,从机制上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聚焦检察工作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构建好常态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抓好成果运用。坚持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党的建设、业务提升、优化管理等方面的强大动力,为泾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5124803;通信地址: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泾县人民检察院(邮编:242500);电子信箱:jxcss0920@sina.com
中共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