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6-02-09 点击量:1485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5日至11月28日,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对中共泾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0日,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是提高站位,及时部署。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聆听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党组成员及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严肃对待、照单全收反馈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巡察反馈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召开党组会,对照反馈问题剖析症结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部门、规定整改时限。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三是高效推动,加强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推进会,对整改工作再次部署和强调。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刀刃向内对照检查,深刻检视剖析问题。整改期间,院党组4次聆听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3次对佐证材料进行督察促进。
四是标本兼治,提升实效。全院各部门对照反馈的34个问题梳理症结原因73条,制定整改举措89项,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3项,取得整改成效96项,我院政治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存在不足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2025年制定研讨计划,一季度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3次,专题研讨1次,中心组成员研讨全覆盖。二季度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5次,专题研讨3次,中心组成员研讨全覆盖。
2.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不力”问题。一是高效办理破产案件。裁定批准泾县鑫洲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和群惠早元竹笋专业合作社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裁定批准泾县中科碳酸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草案)并终止破产重整程序。截至2025年7月审结3起破产重整案件,办理效果良好。同时,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会商通报,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中的社会稳定、资产处置等重点难点问题。根据省数字资源局制发《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进行线上核查。三是深入推进执破融合。截至2025年7月已移送3件执转破案件。
3.针对“智慧法院建设不快”问题。一是向市财政局申报无纸化办案项目,现已通过无纸化办案项目申请。二是选定无纸化中间库办公地点,并安排一名正式干警负责项目推进工作。三是2024年11月底已完成招标工作和签订合同。四是与中标单位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制定无纸化办案项目实施计划并逐步落实。目前无纸化办案进入常态化工作阶段,截至2025年7月底,无纸化共计入库案件1134件(速裁722件、执行412件),归档数367件。五是根据服务要求,无纸化团队第一季度工作结束后,从2025年6月开始按季度对无纸化团队进行考核工作,不断优化团队工作。
4.针对“巡回审判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全院法官结合案情,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或当事人情况特殊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主动将庭审搬进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高墙铁网。二是已开展的巡回审判案由涵盖排除妨害纠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方面。三是2025年泾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出巡回审判宣传信息4篇,4月15日宣城电视台来院就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巡回审判情况对承办法官作采访,普法教育面进一步扩大。
5.针对“涉诉信访化解处置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大先行调解力度,将矛盾化解在诉前。2025年1-9月先行调解成功案件553件。排查纠纷隐患38件,其中解除隐患6件。二是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2025年1-9月共接待群众来访35次,其中院长接访12次。共办理群众来信33件,皆经领导批示后交办至责任部门办理,实质性答复办结31件;组织各部门学习相关文件,规范答复样式和内容,提高办信工作质效;化解2021-2024年的信访件81件,其余事项正在推进化解。三是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原件材料和回复文书等进行扫描整理和归档。
6.针对“审判质效有待提升”问题。一是2025年1-7月,上诉率9.18%,全市排名第4位,同比趋优4.56个百分点,处于合理区间;无生效裁判被改判或被发回重审;案件比1:1.3,同比趋优0.14,优于满意值。二是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1-7月,制发《工作提示单》7份,《指标通报单》54份,《审判质效通报》7份。三是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1-7月共评查各类案件1942件。2025年3月下旬开展“六类案件”专项自查与互查活动。
7.针对“未按规定时限执行终本程序”问题。一是2025年2月10日召开庭务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严格按照《终本规定》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终本结案,3月6日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执行有关业务知识。2月11日,分管院领导与问题案件责任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二是严把终本结案审批,控制终本结案,2025年度执行质效终本率16.7%,全市排名第二;终本案件合格率100%、终本案件合格率(不含执恢)100%。三是建立终本结案案件台账,有效提高“终本清仓”工作效率,2025年1-7月出清终本案件163件,到位金额2896.003386万元。
8.针对“执行文书不严谨”问题。一是2025年2月10日召开庭务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对问题案件进行通报并要求全面整改,3月6日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执行有关业务知识。反馈的问题案卷已全面整改。2月11日,分管院领导与问题案件责任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二是安排专人在结案审查时一并对文书阅核流程进行审查,确保程序规范到位。三是4月15日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5月15日,开展执行员交流学习,集中学习优秀裁判文书,并进行文书写作经验交流,提高文书写作水平。
9.针对“文书送达不合理”问题。一是2025年2月10日召开庭务会,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全面整改问题案卷。2月11日,分管院领导与问题案件责任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二是每月对邮寄送达失败的案件,集中在官网进行公告送达。2025年1-7月通过公告送达执行文书案件169件。三是3月6日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执行有关业务知识。4月15日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0.针对“审判委员会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截至2025年7月底,共召开审委会7次,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5件。上会案件审理报告中均载明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裁判文书网相关检索信息,写明检索关键词,对检索出的类似案件的裁判要旨进行注明。二是审管办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全程关注、及时确认,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会前收集各案汇报材料,并提前发送至委员邮箱,方便委员充分阅卷。会议过程中,要求委员们充分讨论判决结果是否适当,防控信访、舆情隐患。
11.针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不到位”问题。一是2020年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长期未结案件中的9件现均已结案或归档。截至2025年7月底,无超1年长期未结案件。组织召开长期未结案件调度会,经协调调度,7月底前清结超1年长期未结案件1件。二是制发专题《指标提示单》,“点对点”督促承办法官、庭室负责人及时结案,1-7月,全院结案率78.94%,位于全市第4位。加强审限监管,重点关注审限即将超12个月的案件。三是在数据会商会议上,审管办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就长期未结案件清结工作作强调。
12.针对“旁听庭审工作推动不力”问题。一是审管办月初制发旁听庭审相关《工作提示单》5期,明确当月旁听庭审任务承办庭室,限期要求报送旁听案件,并提前做好服务保障。2025年1-7月,组织旁听15场次380人次。二是根据案件性质,邀请适宜旁听的群体积极参与,努力做到法治宣传效果最大化。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机制,不断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13.针对“庭审活动公开不严谨”问题。一是更换庭审录播设备和开通庭审视频智能隐私保护功能,2025年2月与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庭审视频公开案件信息智能隐私保护功能交付验收工作。二是2025年1月技术室对书记员进行走访调研,针对反馈问题,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庭审系统培训。三是2025年4月18日针对庭审视频中存在隐私信息的问题对书记员进行提醒谈话。
1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法院党建工作计划;班子及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2024年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常态化完成案件快讯、法院动态等板块的更新,每周结合开庭排期情况完成开庭公告的更新。完成法官名录、院领导花名册、审委会委员花名册等板块的更新。三是与安徽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司法查控骨干网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复测合同》,完成司法查控骨干网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到位
15.针对“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2月18日召开我院2025年度“新春第一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会。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11人次。2025年3月11日,院党组对17名新履职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三是持续加强审务督察工作。积极开展线上审务督察和现场检查,2-7月份开展检查25批次,发布审务督察通报3期。2025年6月24日,院领导对1名被市中院审务督察通报干警开展谈心谈话。
16.针对“司法救助工作不严谨”问题。一是已对5笔案款已完成立案形成一案一档,并将案卷材料整理装订归入档案室备查;1笔执行救助案款有关救助材料已补齐装入执行卷宗备查。二是开展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司法救助文件。2025年3月1日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承办人对确有困难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汇报。三是严格规范司法救助申报手续,做好被救助人需救助情况的调查走访,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四是2025年对申报的5件司法救助案件均已全部立案办理。五是集中学习《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执行信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17.针对“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建立终本结案案件台账,对已终本的案件进行后期不定期的查控,有效提高终本案件的执行到位率,提高“终本清仓”工作效力;截至2025年9月已对800余件终本案件发起后续案件的核查。二是开展“徽动执行”等各类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18.针对“档案管理存在疏漏”问题。一是2025年5月档案室针对巡查整改超期未归档案件,制作未归案件清单进度表,对未归档的案件相关庭室进行督促与提醒,截至2025年9月2023年、2024年1-9月结案案件已全部归档。二是档案室每月初建立超期未归档案件清单进度表,2025年5月已和执行局进行沟通,制订归档计划,督促责任人加快进度,提高归档意识。截至2025年6月执行案件已结案三个月未归档的案件已归档1151件。截至2025年7月案件已进入扫描程序,待扫描完毕即可归档。
19.针对“内控制度建设运行不完善”问题。一是2025年5月,制定《泾县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通过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执行。二是2025年3月25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本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立行整改。
20.针对“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对“三个规定”相关内容的学习。二是积极发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2025年1-7月院领导、员额法官填报数量占全体干警填报总数的31.74%。三是将干警“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纳入我院2025年审务督察工作计划,并对全体干警填报情况进行通报。
21.针对“‘四类案件’监管有待强化”问题。一是2025年1-7月,全院各类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77件,相较于去年同期增加46件。二是审判管理办公室结合“四类案件”实际监管情况,在月初《工作提示单》中通报监管情况,明确监管任务,厘清监管流程。三是加强通报,在每月《审判质效通报》表内注明我院“四类案件”监管情况,包括院庭长监管数量及“四类案件”办理数量。
22.针对“涉案物品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2025年2月8日召开部门会议,加强学习,强调各位干警要加强对涉案物品的管理意识。二是2025年2月12日,向泾县公安局移送猎枪、弩箭等涉案物品,由其统一销毁;县公安局对管制刀具也无销毁的处置方式,建议由本院单独保存。三是对2021年及以前年份刑事案件涉案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进行管理,2021年以后的涉案物品均统一存放于泾县刑事案件涉案物品共管中心。
23.针对“资格审查不严”问题。一是针对本次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检查供应商的消防技术服务资质,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二是2025年度项目采购前,2月份组织相关庭室召开采购需求会商会。三是2025年3月25日组织办公室人员系统性学习政府采购法规,确保财务、采购人员掌握政策细节。
24.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安排办公室人员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于2025年3月25日组织学习相关文件,重点审查招投标项目合同内容中关于价款及付款方式的部分,明确要求代理公司对招标文件与采购合同内容做一致性审查。二是在培训会议中要求招投标工作人员要结合我院采购管理制度初稿,按照规范的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好合同标的、价款、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核心条款,并依法公开备案。
25.针对“工程变更不严格”问题。一是2025年3月25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项目采购制度规范,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经验。二是在泾县法院采购管理办法中明确原则上须按照项目清单施工,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6.针对“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2025年3月10日办公室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会,学习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二是截至2025年9月已与各资金使用庭室沟通,合作编制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打分,对执行率不高的项目进行讨论研究,拟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提请院党组作为项目资金安排参考,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率。
27.针对“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2025年4月份,修订《泾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初稿,规范财务管理。二是2025年4月份,完成对2024年7月以来的公务接待重新排查,关于附件清单未签字的问题安排补签;对2025年报销严格审核把关,定期抽查,2025年3月末已完成对第一季度的公务接待报销复查工作。三是2025年5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的通知》。
28.针对“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问题。一是2025年2月27日组织工会干部进行会议学习,专题学习工会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工会会费管理的意识。二是加强对会费管理的宣传,按工会文件规定收取了2025年工会会费,补收了2020年-2024年工会会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29.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严谨”问题。一是2025年3月分别对照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行政会议议事规则厘清界限,明确事项归属。按规定规范议题申报等程序。二是2025年3月25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泾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泾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按条对照,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必须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0.针对“党建主体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研究讨论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机制。二是2025年6月12日开展党建工作检查会议,各支部书记在会上汇报了2025年工作计划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具体情况,随后开展党员培训会,对于党建一本通、党小组会议记录、主题党日活动提出要求,开展交流研讨,各支部间开展互检互评,提出意见填写反馈单。
31.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第一支部党支部书记于2025年3月26日、7月1日为本支部成员上党课,第二支部党支部书记于2025年3月27日、7月1日为本支部成员上党课。定期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进行检查并组织部署相关情况。二是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第一、二支部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3月27日在六楼会议室以支部大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讲党课等工作。三是发布党建工作提示单,2025年上半年,共开展理论学习23次,学习研讨12次,专题党课6次。
3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各支部于2025年3月24日将一季度党费核定表交至党总支核定,核定无问题后将一季度党费交至组织部专用账户,党总支3月28日到工委换党费票据。二季度党费于7月2日将票据交至工委换党费票据。
33.针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一是2025年2月21日召开庭务会集中学习相关文件。二是坚持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的主导地位,全面落实党管干部主体责任。2025年提拔股级干部17名,酝酿动议、确定考察对象、任命股级干部事宜均上党组会研究讨论。建立规范详实的股级干部工作卷宗。
(四)巡察整改责任扛得不够牢
34.针对“巡察整改不够彻底”问题。一是根据2025年度对我院2023年度、2024年度执行案款审计结果,我院执行案款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二是不定期开展集中案款清理工作,对符合发放的案款进一步进行清理发放。2025年以来累计发放案款5924.150829万元。三是通过建立《执行款物登记台账》对执行款物进行监管,杜绝了执行款物在执行过程出现差错的现象。2025年以来扣押车辆6台,退还被执行人5台,处置交付1台。四是安排专人对执行款的监管、督促,避免执行案款超期未发,案款延期、提存手续不完善。2025年度依法申请延期发放案款尚存18笔,该18笔案款延期手续均符合规定要求。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法院党组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迈上新台阶,以更高质量、更加公正、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审判执行工作赋能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治责任,保持严的基调一贯到底。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院党组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能力的严格检视,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整改成果让群众满意,以政治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筑牢根基。
二是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院党组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从自身改起,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发现问题不推责,直面问题不躲避,解决问题不畏难,在巡察整改的基础上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审判工作、改进司法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强化跟踪问效、对账销号,切实以巡察整改的成效提升全院工作质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发现的短板弱项,把整改工作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相结合,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对照巡察问题清单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强化制度的贯彻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2650077;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大道与学业路(原乐业路)交叉口北侧泾县人民法院(邮编:242500);电子邮箱:jxfybgs702@163.com(非个人邮箱)。
中共泾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