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6-02-09    点击量:1627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十四届县委第八轮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主动认领和诚恳接受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馆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统筹谋划、亲自上手,带领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及时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6次主持召开馆长办公会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各相关股室整改工作进展进行调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6个。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推动景区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并已制定2025年度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单位理论学习计划,利用每周工作例会、每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馆长办公会集中学习,截至目前已围绕革命文化开展交流研讨1次。二是于2月14日、24日、27日、4月14日分别赴泾县中学(高中部)、泾县第二中学(初中部)、泾县城关第四小学、泾县实验小学开展“大思政课”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通过“现场教学+文物展演”组合模式,累计服务师生1800人次。6月27日前往山口社区开展宣讲。7月23日前往团县委宣讲。9月16日前往马鞍山师专开展艺术化宣讲。三是4月初完成业务研究工作计划,制定思政课的打造宣传、军史研究、业务学习等方面工作计划,提出具体要求,量化年度工作成果。

2.针对“创新形式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举措不多”问题。一是4月8日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泾县之窗学习视频拍摄、剪辑等技能,配合做好我馆视频号制作发布。二是2月1日起,将“叶挺同志生平展”“项英同志生平展”纳入基础讲解内容,采用视频播放形式,创新运用多媒体技术。三是3月初我馆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探索短视频发布,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4月21日开通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微信视频号。安排讲解员参与纪念馆宣传视频拍摄,拍摄出镜视频画面。分别于4月25日、6月28日、9月3日、10月31日发布宣传视频。四是3月份完成《叶挺送给周子昆的怀表》故事的撰写。5月份挖掘新四军廉政故事协助县纪委拍摄视频,并于5月29日在中纪委网站头条发布;3-6月份完成《在炮火与硝烟中诞生的〈新四军军歌〉》《“三八”节特辑|新四军女摄影家——陈菁》《军民情深|老百姓的贴心人——邓子恢》《廉政故事——视富贵如浮云的陈子谷》等4篇新四军故事内容的提升,6月份完成论文《铁血丹心照山河——新四军在皖南云岭抗敌斗争的历史丰碑》的撰写。7月份完成“江淮抗战记忆”约稿《传承》的撰写。

3.针对“打造红色基地效果不理想”问题。一是为进一步加大对未开放旧址的活化利用,将修械所旧址开放路线纳入市委组织部2025年宛陵干部教育名师领衔开发现场课程,并于2月28日上报课程教案,6月17日市委组织部完成课程验收;3月21日将修械所旧址开放路线纳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根据方案,修械所旧址于5月17日对外开放供游客参观。二是4月初完成《国家一级博物馆创建工作实施规划》,成立工作专班,分阶段推进申报工作,6月17日组织股室人员学习盐城纪念馆申报经验。三是4月12日在纪念馆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物征集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革命文物、资料,目前已征集到新四军老战士姬忠奎手写回忆文章、民国时期的双面凳等文物、照片、资料63件。

4.针对“景区服务水平提升任重道远”问题。一是3月28日拟定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景区服务质量巡查管理制度(试行),通过日、周定期巡查及不定时抽查服务及环境质量,规范景区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游客的满意度。6月初馆制度汇编出台后已统一执行。二是4月7日制定岗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与水平。5月28日完成岗位职责解读培训,6月27日开展旅游服务综合提升暨投诉应急处理培训。7月16日召开景区服务质量提升专题会议。7月30日开展工作人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三是3月20日在游客服务中心设置游客意见箱,制定意见收集表,并每周收集一次游客反馈意见建议。四是3月28日拟定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景区服务质量巡查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奖惩机制,6月初馆制度汇编出台后已统一执行。五是2020年9月15日已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处分决定。

5.针对“活化利用有差距”问题。一是与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对接,收回租金3138.35元。二是通过梳理《新四军廉政故事》《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故事》等新四军相关书籍选取具备新四军文化历史的标准性文物,如一级文物叶挺的望远镜和新四军臂章、抗战铜勺等将文物背后故事进行挖掘,同时与红星文创团队对接,为文创产品研发提供内容支撑和文创备选。三是分别于2月13日、4月25日与红星文创团队对接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文创产品开发事宜,并于6月30日签订文创空间合作协议。与泾县山水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合作销售,将文创产品笔记本(笔)放在其旗下的泾喜文创店进行销售,7月24日已在大会堂文创店开始售卖。

6.针对“工作谋划不深”问题。一是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谋划和决策。二是4月9日与文旅投集团公司对接观光车租赁事宜。5月15日与安徽泾喜美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文旅投水墨汀溪运营公司)签订《观光车租赁协议》。三是分别于3月27日、4月3日、4月4日、5月30日、6月16日开展线下、线上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活动,游客满意度为96%,征集意见9条,已解决9条。四是2月1日起将“叶挺同志生平展”“项英同志生平展”纳入司令部基础讲解内容,延长讲解时长约30分钟,司令部参观总时长增至约50分钟;4月以来,协同宣教部开展讲解、微党课预约登记,根据馆专兼职讲解员排班计划,做好高峰期讲解员调度;4月下旬与天津智文慧旅科技有限服务公司对接,维护智慧讲解器设备;5月4日配备多媒体导览机使用教程展板与教程视频,通过馆视频号第二期宣传视频推广导览机优惠;同时于5月1日-7月31日开展讲解促销月活动,推出导览器租赁及微党课优惠活动,促销月活动期间微党课销售44场,智慧讲解器租赁176次,单日最高租赁次数达29次。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自2月27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馆长办公会重要议程,召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领域排查,建立了当季度“三重”领域工作台账,并报送县委宣传部。三是严格执行新闻“三审制”,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已开展2次“三审制相关制度”的集中学习,公众号发布的每条信息均按照供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再行发布。2025年2月以来,经三审发布信息计30余条。

8.针对“文物保护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2月11日对战地服务团门口堆放的木材等物品开始清理,并开展旧址周边上门宣传活动,倡导共同保护文物;5月28日对教导总队停车场、政治部广场前进行卫生清理,杜绝消防安全隐患。7月3日对战地服务团进行卫生清理,发放防火宣传册。11月27日,对各旧址点附近居民开展老人居家防火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安全意识,保护革命旧址。二是自3月12日开始盘点馆藏文物,目前已完成。 三是于1月14日更换文物库房老旧排风扇1个,4月14日更换字画柜锁具5个,7月7日更换门禁。实施外立面改造工程,对屋面玻璃进行改造,库房漏水问题得到解决。四是于3月28日完成文物库房管理制度的更新,并按新的制定严格执行藏品日常管理、人员出入库登记、藏品的出入库、检查等。

9.针对“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2022年9月10日已对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2月19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保密有关规定,5月20日在馆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6月30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保密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职工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能力。三是在县委机要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纪念馆保密工作制度,严格规范保密管理,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工作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严格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涉密文件严格进行台账管理,履行收发、保管、借阅、销毁手续。2026年1月8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保密管理工作学习会议,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流程,强化保密管理意识。四是涉密文件使用纸质册进行登记,承办人签名领取文件,办理完成后及时归还文件并做好登记。

10.针对“消防之‘弦’绷的不紧”问题。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3月25日开展全馆职工消防知识培训,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讲解消防安全专业知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三是1月10日召开安全保卫股会议,强调防火检查记录应当按照要求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整改,未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需要明确整改责任人。4月29日对大会堂旧址看护房电气线路进行检查,6月完成大会堂旧址看护房线路改造。四是5月6日完成对8处旧址点防雷设置检测。6月经第三方评估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不够到位,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1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2月24日召开了党风廉政部署会,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制定《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经过支委会审核通过;4月3日组织党员开展“缅怀巾帼志 传承红色魂”主题党日活动,使党员在革命精神的洗礼中增强党性意识,树牢廉洁意识。二是4月11日,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馆内工作人员酒驾警示教育案例,并开展交流讨论,提高党员纪律意识。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5月12日开展警示教育学习,集中学习违规吃喝反面典型案例;5月27日、6月11日组织党员、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学习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吃“祸”》《“吃心”不改,纠风不停》,6月30日组织党员围绕反面典型案例开展研讨交流,深化思想认识,以案为鉴,筑牢纪律防线。

12.针对“派驻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需要,通过工作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等方式全面系统开展学习。截至目前,参加集中学习13次,专题研讨4次,学习覆盖率达100%。二是持续加强对组内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责任感、使命感,全方位锻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参加“视频讲堂”“泾溪廉声”等业务培训6次,强化学习成果转化,不断提高能力水平。

13.针对“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较为薄弱”问题。一是根据县人社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相关规定,结合馆实际情况,2025年4月3日经馆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形成《编外聘用人员薪资管理制度(试行)》和2025年4月27日经馆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形成《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25年5月开始执行。已对馆聘人员工资构成和发放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取消兼职工资、技术工资、换岗补贴等项,取消不合规工资。二是已对2021年至2023年私车公用报销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公务用车审批流程,明确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加强公务用车综合管理。三是已完成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修订,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流程。公务接待均按照先审批、后接待流程,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并做到及时结账无餐费拖欠行为。公务接待费做到“四单合一”。四是已完成公务出差管理制度修订,对公务出差审批分类明确要求,明确由出差人填写《出差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由办公室审核盖章,领导班子副职出差由主要负责人审批,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其他班子成员审批。五是已完善《机关效能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考勤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6月9日、6月16日组织学习,强化作风建设,规范单位管理,促进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六是6月初正式印发《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制度汇编(试行)》,并做到坚持长期严格执行。

14.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存在该记账未记账、该下账未下账”问题。一是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及流程。二是4月初排查发现,该记账未记账问题存在8项,已完成入账;固定资产已划拨未下账,未下账资产存在19项,已完成下账。三是通过制定交接清单与手册,明确职责流程,引入信息化系统等措施,实现财务人员交接准确无差错,项目负责人交接完整及时,完善交接程序。四是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后续对资产系统中已拍卖的公务用车和达到报废处置的消防用车进行下账处理,并将实物处置费用上缴非税。

15.针对“财务审校把关不严,存在报账要素不全、附件错误、重复审批、未扣质保金、多付税款等”问题。一是已追回党建展、防雷、消防共5个项目多支付税53505.95元。二是已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三是5月14日集体学习现行事业单位财政法律法规,主要学习统驭性会计法规、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法规、会计人员管理法规、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四是已完善报账工作流程,制定财务审批工作流程表,并严格执行。明确要求财务经办员对报账要素进行审核确认后,再报请馆领导审批,报账要素不全、附件错误的,一律不予付款。五是加强项目质保金和税款的监督管理,签订合同时明确质保金事项,约定扣除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才予支付。财务付款时已认真核对发票和审计报告税额,扣除多计税款。已附2020年食堂购买蔬菜费购物明细单。

16.针对“项目建设程序未按规定履行到位”问题。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提高思想认知,制定政策法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项目参与人员开展集中学习,2月17日至12月31日开展学习36次。三是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按程序规范管理项目,加强工程招标管理,按设计方案进行招标,严格执行决策制度,确保经过集体会议研究,并做好记录。四是加强项目管理,针对项目发现的问题(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等),及时做好提醒和改正,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五是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程序规范招标。

17.针对“工程询价流于形式,涉嫌造假”问题。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参照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工作。三是已制定学习计划,将自4月下旬开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建设程序法规和规范等学习。按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4月29日学习《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5月13日学习《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泾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办法》《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6个泾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月28日学习《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6月9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的两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月17日学习《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并进行研讨。8月份业务人员参加2025年全省文物安全技能提升线上培训、11月份参加2025年全省博物馆藏品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线上)。四是全面自检自查,认真核对梳理“云岭烽火”---新四军党建工作图片展工程中多报的“射灯轨道”费用问题,于4月1日追回“射灯轨道”费用3600元。

18.针对“同一项目重复招标”问题。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制定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外立面改造招标项目复盘会议方案,已于4月23日组织召开新四军史料陈列馆外立面改造招标项目复盘会议,从项目的谋划实施、招投标、施工、监理、审计等全过程开展复盘,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整改,汲取教训。三是制定学习计划,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2月17日至12月31日开展学习36次。四是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有欠缺,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9.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重要事项未按制度要求集体研究决策”问题。一是4月3日馆长办公会已集体研究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并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末位表态”制度,重大事项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充分研究讨论,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自2025年2月27日后各股室均认真梳理应上会研究议题,如工作人员考核、金额较大的办公设备采购已做到应上会尽上会,班子成员就决策事项逐一表态,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0.针对“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4月7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集中观看《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第二讲: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规范上》学习视频,使支委们对党支部工作,尤其是对换届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7月16日—18日参加县直机关、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党务知识。二是5月6日支委会集中观看《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第二讲: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规范》学习视频。三是6月23日支委会研究新一轮换届事宜,同时向县直机关工委进行请示。7月31日组织党员推荐出下届支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员。9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此次换届选举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支委会讨论确定的支委候选人与党员大会酝酿推荐人选一致。选举办法与实际一致,相关人员按要求在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21.针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2月17日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提升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与科学性,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二是3月24日党员大会上4名入党积极分子汇报了近期思想学习状况,加深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了解。5月12日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集中交流学习活动,集中观看学习《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第三讲:发展党员的程序及规范。9月23日—25日组织2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22.针对“2020年6月以来,聘用人员的续聘工作未经会议集体研究,直接签订合同”问题。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和国有企业补充人员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已制定馆聘人员聘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已制定培训教育学习计划,4月7日、6月10日、6月17日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三是2月27日已召开馆长办公会集体会议研究讨论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5月份已执行整改后的工资标准,6月初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执行用人制度。

(四)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仍有差距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23.针对“少数问题整改不彻底,制度完善不够”问题。一是已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经馆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已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修订,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陪餐人数标准,无陪餐人数超标现象。三是多次召开馆长办公会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责任意识。

24.针对“审计发现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保护项目结算工程量与实际不符,有4标段多计工程款未退回”问题。对多计工程款已追回。

25.针对“工会活动未附活动方案、领取奖品人员名单;工资发放中加班工资与附件材料不符;退休职工丧葬费只有领款单,未附发放明细”问题。一是对附件不齐的已补齐;二是完善财务工作流程,由财务经办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于附件不齐的,材料不符的不予发放。

26.针对“2021年4月30日,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与天津智文慧旅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自助导览服务驿站合作协议,并于5月18日重新修订协议。协议规定甲乙合作收益分成比例为5:5,收益结算周期为一年一结。但2021年5月19日到2024年9月30日,导览机有限租借数254人次,累计产生收益2515元,产生收益并未结算收回”问题。已与天津智文慧旅科技有限公司对接,收回导览机收益。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按照“力度不减、劲头不松”的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修订完善现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着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全馆各项工作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全馆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纪念馆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2387705;邮政信箱: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邮编:242546);电子邮箱:24105714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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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