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17小时前    点击量:154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对汀溪镇漕溪村党总支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泾县汀溪镇漕溪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巡察“回头看”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情况;基层“小微工程”建设专项巡察重点监督检查决策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验收管护、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点,设置巡察意见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专门举报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18298281182

(二)信访接待室:汀溪镇漕溪村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三)意见信箱:汀溪镇漕溪村党群服务中心正门入口处

(四)电子邮箱:jxxwxcz002@126.com

(五)“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6年3月19日截止。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