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6-07-02 点击量:142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26日至3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泾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泾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迅速部署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学习研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压实责任;三是主要负责人带头认领4项重点难点问题,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以上率下推进整改;四是加强全过程管控,建立台账、定期调度、督查问效,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推动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驱动力不足
1.针对“学习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2025年党组会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二是结合本部门政策法规和工作职责,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计划,组织学习。
2.针对“贯彻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2次;利用机关干部周会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次;二是在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基础上,各业务股室结合职能工作和当家法开展推动工作举措及实效学习交流,全年共开展3轮学习交流。
3.针对“在把握方向上有缺失”问题。一是制定《泾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研究;二是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会同县司法局相关股室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全县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开展规范涉旅执法警示教育;整合文旅局等多部门执法事项,提升执法质效等。
4.针对“在管大局上有缺位”问题。严格执行《泾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议题由各股室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汇总,提交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严格遵照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党组会研究。
5.针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用力不足”问题。一是2025年对县委宣传部、县数据资源局、云岭镇等12个单位开展法治建设专项检查;二是2025年12月26日,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蕙以《深化仲裁制度建设 赋能多元纠纷化解》为题,结合法治实践开展专题辅导,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认知;三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专项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会商、专题研讨等形式,统一法律适用共识。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出庭应诉率。四是开展多频次执法业务培训,结合全县旅游市场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联合司法所对蔡村、桃花潭、汀溪等旅游乡镇的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专业素养。严密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2025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大幅度提升,位居全市第一;五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提升执法质效;六是开展“嵌入型”执法监督,深入交运、城管、应急、文旅等执法部门对砂石加工、餐饮、危化、旅行社等企业开展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活动全程进行监督与记录,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
6.针对“加快法治社会建设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制定并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检查重点内容,实现普法责任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二是持续深化“泾”日说法品牌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结合社会热点,创新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女性企业家法治沙龙等特色活动,有效拓展普法覆盖面与影响力,相关经验获市级公众号、省级媒体刊发报道20余篇,制作法治宣传短片3部,视频总浏览量达4.6万人次;三是扎实推进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现全县11个乡镇轮训全覆盖。推动“法律明白人”深入基层参与普法实践,切实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7.针对“保障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开展多频次执法业务培训,结合全县旅游市场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联合司法所对蔡村、桃花潭、汀溪等旅游乡镇的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专业素养。严密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2025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大幅度提升,位居全市第一;二是开展“嵌入型”执法监督,深入交运、城管、应急、文旅等执法部门,对砂石加工、餐饮、危化、旅行社等企业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活动;三是以县直有关单位协同联动为基础,以本年度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为抓手,重点排查并清理影响民营经济发展、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2025年废止、修改6件县政府涉民营经济促进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制度源头促进法治环境整体提升。
8.针对“决策‘关口’前移抓的不够实”问题。一是2025年指导各乡镇共审查党委会议题739件,提出意见建议800余条,决策事项应审尽审;二是开展季度乡镇合法性审查卷宗质量评查,助推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三是出具县政府发文认定意见326件,2025年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均按时备案。
9.针对“以法律服务助力市场活动不够有效”问题。一是结合对各律所工作指导之际,加强各律所对法律顾问制度的学习;二是强化村(居)法律顾问考核监督机制,明确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发放的重要依据。结合2025年度律所检查一并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督查,强调法律顾问工作质效,规范法律顾问管理。组织顾问律师到各顾问单位开展走访、宣传活动,为顾问单位提供培训;组织法律援助案卷评查,通报问题,督促整改;三是局党组将公证行业发展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给予公证处专项工作补助,用于企业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知识产权公证保护项目及法治宣传暨优质直播间打造项目;四是通过招聘扩充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人才队伍。积极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交流培训活动。2026年1月公证处3名同志被聘为市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五是大力拓展“公证+”服务新领域,提升服务效能。积极与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推动宣纸证明商标保护事宜;推动公证+金融,与泾县农商行签订公证合作协议,将公证力量系统化引入县域金融体系,助力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公证处+司法辅助工作,“联手”泾县法院,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签订合作协议,为金融借款办理赋强公证。
10.针对“扎紧扎牢社区矫正‘安全网’不够密”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在国庆期间、二十届四中全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夜间突查活动。对所有新入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首次入矫谈话。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赴监狱开展“进监刑罚体验”警示教育活动,对比大墙内外生活差异,强化服刑意识;二是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常态化心理测评和情绪疏导;三是强化信息赋能。召开社区矫正信息化专题培训,每日督导基层司法所于当日完成内网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查看及处理,系统数据录入及时率有效提升,数据赋能实战效果显著改善;四是抓实业务水平提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学习,参加全市社区矫正业务技能竞赛中,荣获优胜单位一等奖。
11.针对“学习‘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一是增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县行业性专业性及乡镇调委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视频培训;二是强化调解员队伍管理,严格按程序聘任。
12.针对“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足”问题。一是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了党内意识形态通报制度。国庆前,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本局意识形态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研究应对措施;年底召开党组会,专题通报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2026年工作;三是对外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规范填写三审制审批表。
(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坚持严的基调仍有差距
13.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一是党组会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2次;制定《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二是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结合机关干部周会通报典型案例4次;三是组织相关股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四是一把手与班子,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重点股室开展政治监督谈话,谈话针对各岗位实际,重点提醒。
14.针对“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主动对接局党组,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和司法系统实际,以《违规吃喝问题浅析》专题授课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40余人次;二是结合国庆中秋对司法局开展纠“四风”工作暗访;三是完成2022来以来反映县司法系统的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建立了问题线索台账;四是已经通过参加列席县司法局党组会议方式,对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五是已完成对3人职级晋升、6名支部换届候选人、2名上级表彰、3名股级干部任用开展廉政审查。
15.针对“工作不严谨”问题。一是严格遵守程序,与物业公司续签物业服务合同事项,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正式签订合同;二是局党组通过专题调度、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梳理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委托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社区矫正中心2018年绿化提升项目开展结算审核。该公司出具正式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后,局党组依据审核结果集体研究审定,严格按照财务流程完成款项支付。
16.针对“部门合作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加强股室之间沟通,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宣传用品实行全局统一采购和跨部门统筹调配机制,并按照局机关采购程序严格审批;二是全面建立法治宣传用品专项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出入库登记流程,明确责任岗位与登记要求,做到账目清晰、物账相符、流转有痕,有效提升宣传用品管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17.针对“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用心用情用力不够”问题。一是持续积极主动与市局对接,组织各部门参照市局清单梳理本级清单,汇总各部门清单;二是2025年8月,梳理并公布本级无证明城市清单。
18.针对“落实《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不够有力”问题。一是2025年12月1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泾川、榔桥等司法所实施维修改造提升。会后,由联系相关司法所的分管领导赴所在乡镇进行沟通,并依据各所实际建设内容,按照“一所一策”的原则拟定补助方案;二是12月9日,局党组会再次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与经费情况,决定对泾川镇、榔桥镇、昌桥镇、云岭镇的司法所维修改造提升项目予以经费补助。
19.针对“事前工作缺位”问题。一是聘请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询价管控工作。对局额度1万元(含)—50万元(不含)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1万元(含)—60万元(不含)工程类项目,全面依规实施询价采购流程;二是财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程序给付工程款;三是于11月3日在机关干部周会上开展公共资源招投标实务学习;四是将相关责任人处分情况在党组会、机关干部周会上通报,并表态发言。
20.针对“过程管理粗放”问题。一是严格把关,“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党组会研究,严格遵照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二是聘请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局社区矫正中心2018年绿化提升项目进行结算审核,现已向我局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11月21日通过局党组会审定,目前已按程序给付工程款;三是厘清责任,县纪委给予石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县监察委员会给予甘某警告处分;四是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程序。
21.针对“采购服务存在短板”问题。一是聘请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询价管控工作。对局额度1万元(含)—50万元(不含)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1万元(含)—60万元(不含)工程类项目,全面依规实施询价采购流程;二是与县住建局、县数据资源局开展绿化面积问题整改协调会,并签订绿化养护责任划分确认备忘录;三是邀请第三方公司对重新划分的绿化面积进行勘测,为下一步招投标做好准备;四是于11月份与绿化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在原养护合同中扣除重合的五百平米费用。
22.针对“事前审批手续缺失”问题。一是重新制定了局事前审批制度,报局长审核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方可执行,单笔费用可能超过10000元以上的,需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执行;二是严格按经费审批规定的制度执行。
23.针对“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资产处置残值入账,将2023年报废的一台空调,收取的残值于巡察期间做了入账处理;二是对2021年-2024年党组会研究报废的空调,将剩余未报废空调作报废并入账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各类国有资产报废手续。
24.针对“合同履约有欠缺”问题。一是已于2026年2月收取安徽旅游集团泾县分公司、桃潭律师事务所2家单位房租,已缴国库;二是2025年6月30日重新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已将桃潭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剥离,由其单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
25.针对“超范围列支伙食补助”问题。一是已于2026年2月收取超范围列支的伙食补助及2025年1-8月伙食补助;二是于2025年9月停发超范围的伙食补助费。
26.针对“对公证处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成立局对公证处财务内部审计监管小组;二是形成局对公证处财务监管制度;三是每年定期对公证处开展内部审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7.针对“局党组会存在主要负责人率先定调表态、少数议题议而不决、同一议题重复上会、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等问题。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泾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议题提交流程规范,局办公室严格预审议题;二是自2025年3月份以来,单笔金额1万元及以上各类经费支出,均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严格按照财务规范办理拨付,未按规定上会研究的事项一律不予拨付,同类问题未再发生。
28.针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10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并开展研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二是8月份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重点是党员发展情况;12月份专题汇报2025年党建工作,研究2026年度党建工作安排。
2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2025年7月1日支部书记张昊以《深化作风建设,树牢法治意识》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二是于6月6日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三是2025年的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开展了相互批评和民主评议。
30.针对“党组织凝聚力不强”问题。一是2025年共有4名年轻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支委分别于第三、四季度与3名年轻干部开展了一对一谈心谈话;二是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年轻干部参与主题党日活动策划,分别于三季度赴厚岸王稼祥故居开展红色教育,四季度赴桐城六尺巷开展现场廉政教育。
31.针对“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建立“老中青”结对帮扶制度,安排2名年轻干部协助业务骨干办理复杂行政应诉和复议案件等核心业务,通过“跟着学、跟着干”提升实战能力;二是利用局机关干部周会,由年青干部聚焦行政诉讼应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重点内容,配套案例,开展业务交流,提高基础法治业务水平。
32.针对“干部任用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对局股级干部任免工作进行梳理,规范档案整理;二是2026年1月,严格按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任用3名副股级干部;三是拟定昌桥、汀溪司法所长的交流工作方案,且主要领导向组织部门专题汇报。
(四)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仍有不足,整改成效有待提升
33.针对“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加强研究部署,目前已召开6次党组会研究整改相关情况;二是针对反馈问题,已制定完成《巡察整改任务责任清单》,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有序推进整改。
34.针对“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聘请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询价管控工作。对局额度1万元(含)—50万元(不含)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1万元(含)—60万元(不含)工程类项目,全面依规实施询价采购流程;二是已按要求对采购、发包资料严格按项目组卷存档。
三、下一步打算
1.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和效果评估,纳入日常监督范畴,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长效。重点关注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将其融入常规工作体系,建立动态跟踪与常态督导机制,坚决杜绝“过关”心态,防止问题隐形变异或反弹回潮,牢牢守住整改成果。
2.深化制度建设与成果转化,构建常态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根源与管理短板。系统梳理和总结整改过程中形成的有效经验与做法,将其固化为可操作、可检查的制度规范与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内部治理体系,补齐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力,真正实现从“当下改”到“长久立”的转变。
3.推动整改与发展深度融合,赋能整体工作提升。自觉将巡察整改所激发的内生动力、锤炼的严实作风、健全的体制机制,全面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能。主动把整改成果运用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完成年度中心任务与重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以整改实效促进管理提升、服务优化和效能变革,切实推动单位各项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5031187;邮政信箱:泾县司法局(邮编:242500);电子邮箱:jxsf881@163.com。
中共泾县司法局党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