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6-07-09 点击量:158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26日至3月25日,十四届县委第九轮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2025年8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县应急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作为锤炼党性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全县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委系统谋划、周密部署、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整改举措,确保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形成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整改格局。明确党委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领办难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分领域认领问题、分片督导整改;各股室逐条落实整改任务,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做实清单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印发《县应急局党委关于落实十四届县委第九轮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总体思路、具体举措、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每条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对账推进、动态管控、销号管理,坚决杜绝形式整改、虚假整改。
三是强化调度督导,提升整改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调度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进展,分析研判堵点难点,研究破解推进举措。对整改任务全程跟踪督办、滚动督促,对进度滞后的及时提醒加压,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审核复核,严把整改质量关口,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成效经得起检验。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实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针对巡察反馈的4类29个问题(含立行整改事项1项),精准制定87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先后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机关内部管理、行政执法办案等17项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执法规范化建设等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以巡察整改促进履职提质、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职能责任仍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流于形式”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35次党委会,研究具体事项前均先开展学习,局党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0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读书班19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等重要论述,在学原文悟原理上做文章。制发县应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2026年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习专题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结合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思路,严格落实“第一课题”“双随机”研讨交流制度,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19次,集中学习研讨10次。二是对泾县应急管理局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通过现场观摩、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学习形式,提升理论学习效果。三是强化学习成果转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转化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的成效,2025年我县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成功实现度汛目标,应急指挥能力大幅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平稳。截至2026年6月底全县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正积极备战主汛期。四是在制定“十五五”应急管理规划时,将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本地工作实际,充分吸收基层意见,明确工作侧重点,并加强审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目前正在与上级部门对接相关规划制定工作。五是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镇应急指挥体系、“应消合一”“队站合一”建设,联合县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方案》,目前琴溪、桃花潭、蔡村、汀溪、黄村镇已完成建设,其他镇2026年底前全部完成。
2.针对“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运行成效不显”问题。一是对应急网鸽APP上报的2条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二是经论证,泾县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含应急网鸽APP和“隐患网格”小程序)运用效率低,增加基层负担,实际效果不明显,同时已有新的工作形式替代。三是经向市应急局汇报,并经11月7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于2025年12月底前注销应急管理网格化信息平台(微安全网鸽APP、隐患网格小程序),在未注销前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对上报的隐患已跟踪督促并完成闭环,同时摸排隐患报告牌交林业局作为森林防火宣传牌。四是目前泾县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已注销,隐患报告牌已交由乡镇清理并二次利用。
3.针对“行业领域安全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推进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业相近”原则,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县教体局为校外托管机构牵头责任部门;二是持续推进上级督察督导反馈问题整改,2025年以来,省督察督导反馈问题148个(省一季度督导问题100条,其中现场立行立改51条,上级下发问题清单反馈49条;省督查问题隐患48条),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市督导反馈问题183个(市一季度安全生产暗访发现的67条隐患,其中现场交办立行立改55条,上级清单反馈问题12条;二季度督导反馈问题28条、三季度反馈问题66条、四季度反馈问题22条),完成整改181个,剩余2个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2026年省、市一季度督导反馈共3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省二季度督导交办81项隐患同步推进立行立改。联合县委督查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水利、农业农村、道路运输、民政、商务、卫健、教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三是将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成效纳入全县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指标评分内容。
4.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在2025年全县防汛抢险减灾应急演练中加入了打桩机、水上救生机器人、无人机、救生抛投器等新型装备演练科目,对应急救援新装备、新技术进行了实战运用,达到了预期效果;在2026年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演练中首次采用县防指领导坐镇应急指挥部,通过视频连线演练现场的方式进行指挥调度,全过程模拟突发汛情应急处置场景。二是8月27日至29日,组织我县森林扑火队员参加2025年度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10月9日至19日组织建制班组参加安徽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骨干力量能力提升培训班;2026年5月6日至8日组织有关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全省森林防灭火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扑火队伍专业救援水平。三是2025年10月前后,对林场、乡镇及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森林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易损项目100余项,投入2万余元。四是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12月16日、12月18日,组织泾川镇、蔡村镇、琴溪镇、云岭镇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镇村干部、护林员及救援队伍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针对“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2025年以来累计召开县安委会6次,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通报,提出阶段性重点工作建议。二是2025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攻坚行动调度会,推进小饭桌、建筑保温材料、小型餐饮场所整治、小火亡人防范等重点工作,县安防办通报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近期重点工作建议。三是2025年11月3日组织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会后将会议精神书面传达到各乡镇、县安防委成员单位。四是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学习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照判定标准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截至2025年12月,全县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119个,2026年以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92个,其中已完成整改89个,正在整改3个。五是县安防办对去年以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为0的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城市管理局等责任单位进行专题调度,并开展集中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城市管理局累计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7个,做到重大事故隐患应排尽排。六是定期对接市安防办,调度三年行动系统关键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符合要求。2026年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提示单》2份,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落实存在问题,督促各镇、有关部门对照整改,切实提高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激发企业自查自改内生动力,加强培训曝光,规范系统填报。
6.针对“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不够深入”问题。一是2025年10月24日,组织开展了一期矿山专业知识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26年4月28日,矿山股全体人员到宣城市工信局参加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培训及考试并通过,6月18日参加宣城市应急局组织的安全大讲堂视频会议,不断提升专业水平。2026年3月6日,组织召开全县复工复产矿山安全防范会议。二是在2025年9月15日、16日、26日,12月22日、24日,2026年1月12日、3月11日、4月1日、4月3日、4月27日、4月28日结合当前安全监管任务,聘请矿山专家对生产矿山开展“把脉会诊”式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查找问题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是组织县、乡镇、开发区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参与市局“一主三员”安全教育大比武活动,2026年以来,分批次组织举办三期金属冶炼及一般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共156人参训,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素质能力;组织专家定期对相关重点工贸企业开展会诊及帮扶指导工作。四是推动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相关工贸企业实施奖励37起、发放奖金0.545万元,2起典型案例在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2026年以来相关工贸企业实施奖励68起、发放奖金1.058万元,8家正常生产的矿山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共报告问题隐患39项,奖励金额3.099万元,充分激发企业员工参与积极性。
7.针对“停工停产矿山的监管存在疏漏”问题。一是通过开展矿山专业知识培训、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及考试,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二是2025年以来累计对停产停建矿山巡查检查73矿次,做到隐患问题应排尽排。
8.针对“执法卷宗审核形式化,文书制作粗糙”问题。一是针对执法文书中年龄、询问时间等错误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泾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等9项制度的通知(泾应急〔2023〕42号);三是2025年10月2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等9项制度》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严谨度。四是2025年10月30日排查案件卷宗,未发现相似问题。五是2026年4月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根据评查结果对案卷进行积极整改。六是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规定》,2026年以来,共对5起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5份,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5起案件均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9.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决策机制落实不力”等问题。一是10月24日组织对《泾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等9项制度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进行了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10月24日,对泾县成伟汽车运输公司未按国家标准储存危险化学品案组织案审会集体讨论;2026年1月22日对安徽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未及时治理重大隐患案组织案审会集体讨论。三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参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泾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和《泾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于11月7日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经两轮意见征集与修订完善,2026年1月30日正式印发实施《泾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泾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泾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四是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规定》,2026年以来,共对5起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5份,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5起案件均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10.针对“行政执法部分案件会议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加强《泾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等9项制度、《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的学习理解,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经2025年10月县应急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对在办理(应急罚集〔2021〕006号案件)会议记录造假1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泾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规定》《泾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泾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26年以来,共对5起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5份,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
11.针对“加油站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一是立即采取纠正措施。2024年6月13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加油站处以49800元的罚款,并于2024年4月16日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改,至8月21完成整改;2024年下半年已要求各加油站签署安全承诺书报送县应急局;2025年10月15日,在我县危化行业工作群内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加油站自查自改,举一反三。二是提高认识,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管。加强新改扩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针对带储存危化品建设项目,事前加强对安全设施设计、安全技术条件的审核评估;事中加强对储存设施合格证明、安装过程、施工监理资质、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事后将“核对设计符合性”作为日常检查的规定动作。目前已对正在建设的泾县泾城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汀溪司机之家加油站、安徽建工集团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泾县桃花潭服务区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泾县红星加油站开展了事前、事中安全核查。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至11月7日,已聘请行业专家对我县32家加油站和4个加油点开展“三同时”符合性“回头看”专项检查,通过测量储罐液位,利用油罐容积表计算加油站储罐容积等方式方法,彻底排查企业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是否一致,目前未发现现状与设计不相符问题。四是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聘请行业专家入企指导服务,如“五一”“十一”期间聘请行业专家入企指导检查;10月24日组织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对《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的学习理解,2026年6月组织加油站人员开展《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标准解读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隐蔽性隐患的能力。
12.针对“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规范,每年均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关于印发《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对全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作出安排。2025年3月27日、8月22日、2026年2月6日、3月1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班子成员分析研判推进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三是严格遵循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每年向县委报告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及本年度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及民主生活会中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按要求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严格执行对外信息发布“三审制”,明确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审核要点和签字手续,确保发布前必须审查签字,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结合暑期、汛期特点,开展防溺水宣传工作;同时在年度考核时,加强对科级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把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内部监管存在宽松软现象
13.针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缺失”问题。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和有关要求,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2025年以来局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制发了2025年度、2026年度县应急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修订印发了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腐专项治理工作,压紧压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按要求报送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清单。三是在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通过局微信群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布廉洁提醒信息;对关键岗位、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4次;组织新关键岗位、新提拔干部配偶参加全县“树立好家风,争当廉内助”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工作职责和2025年权责清单,深入梳理排查县应急局廉政风险点28个,并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69条。四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我局自2021年1月至2025年6月拨付至矿山救护队的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并于12月26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矿山救护队现已整改完成。五是2024年冬春救助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对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未出现“平均分配”现象。2025年我县无冬春救助资金。
14.针对“派驻监督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督促应急局对在办理(应急罚集〔2021〕006号案件)会议记录造假1名责任人开展了谈话提醒;二是对应急局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了督查;三是根据2026年6月印发的《全县防溺水工作方案》的规定,对县应急局督查防溺水工作开展了监督指导。
15.针对“机关制度制定不合理”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我局之前印发的机关管理制度,对其可执行性、适用性进行评估,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对泾县应急管理局学习制度、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监管制度(暂行)、办公用品管理等12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重新修订印发了《泾县应急管理局机关管理制度》(泾应急〔2026〕4号)。二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并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修订印发了《泾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泾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泾应急党委〔2026〕2号),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规则等内容,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2026年以来共召开16次党委会、3次局长办公会。
16.针对“聘用人员工资未按规定执行”问题。一是根据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泾人社〔2017〕371号文件,已于2025年3月按照规定发放三名自行聘用人员工资,确保自聘人员工资严格控制在“不高于占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90%”以内。二是11月7日局党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宣城市工资津贴补贴福利政策文件汇编》等内容的学习和理解,不断增强了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意识。
1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在2025年11月7日党委会上组织学习《泾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泾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泾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二是15部卫星电话已完成固定资产入账程序。针对遗失的一部卫星电话,已查明原因,并请乡镇作出说明。三是对已入库700多万元国债的装备物资,及时在固定资产系统进行了登记,并按程序完成资产处置的事项。四是严格执行我县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将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1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在2025年11月7日党委会上组织学习《县应急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包含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出差审批和相关佐证材料;二是在2025年11月7日党委会上组织学习《泾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2023年2笔共110元违规报销的主题党日活动差旅费进行了清退。三是修订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包含于新修订的《泾县应急管理局机关管理制度》中,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财务报销的分层审核把关,严格规范相关审批和佐证材料,对凭证附件齐全(如,会议通知、活动方案、明细清单等),缺失一律退回。四是按照要求对工会账目进行登记核算、凭证装订成册。
19.针对“费用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对该笔费用事项进行了核查,查明了协议补签的具体情况,并补充完善协议签订说明材料;二是修订印发了《泾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泾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泾应急党委〔2026〕2号),进一步明确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三是认真执行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包含于新修订的《泾县应急管理局机关管理制度》中),并严格落实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各环节的把关责任。
20.针对“项目建设未达质量要求全额付款”问题。一是举一反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循项目建设相关标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对“六项机制”运用开展评估论证,经论证六项机制运用效率较低,企业使用意愿不高,实际效果不明显;三是向市应急局汇报,并经11月7日党委会研究决定于12月底前停用“六项机制”并与平台公司签订终止协议。
21.针对“补充采购工作程序不合规”问题。一是组织人员参加县公管局组织的招投标实务及风险防控培训班,2025年11月7日召开局党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招标采购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县纪委对2021年补充采购工作程序不合规的2名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规定,并在2025年的应急科普大篷车项目采购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项目采购。
22.针对“项目工期约定时间不一致”问题。一是2025年10月24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及标准》等政策文件;二是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
(三)落实新时代基层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3.针对“议事决策欠规范”问题。一是在2025年11月15日召开的局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上级关于议事决策的相关规定;二是按照修订印发的《泾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泾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泾应急党委〔2026〕2号),严格执行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规则等要求。三是严格会议流程,规范会议记录,提升会议记录人员综合素质。
24.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涉及相关政府采购事项,事前加强沟通对接,准备充分,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实施。2025年的应急科普大篷车项目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项目采购。二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25年应急救援队员意外伤害保险已于11月7日党委会上会审议通过。三是县纪委对2022年10月未经会议研究即签订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采购补充协议的1名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处理。四是按照修订印发的《泾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泾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泾应急党委〔2026〕2号)要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程序经集体研究同意,并严格执行。
25.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支部会议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上下功夫,领会其思想精髓和具体要求。二是认真履行局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分别于2025年3月1日、5月12日、11月17日、12月17日、2026年3月13日、6月18日局党委会上研究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推进党建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有关材料。
26.针对“股级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性不够强”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思想精髓,加强局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分析队伍现状等问题,积极争取执法大队的参公管理。二是盘活队伍资源,加大股室之间干部交流力度,2025年共调整7名干部工作岗位,不断激发队伍活力。三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经10月24日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划转科商工信局1名行政编和1名工作人员至我局,充实干部队伍。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6年2月将县消防救援局一名退出现役人员调入县应急局。四是注重后备干部成长,通过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快干部的成长。2026年5月13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干部参加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专题视频培训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7.针对“执行股级干部选用工作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10月15日局党委会组织学习并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股级干部选用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2025年10月15日党委会研究,冯某某同志拟兼任火灾防治股股长职务,并报组织部通气同意,11月7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冯某某同志兼任火灾防治股股长。
(四)问题整改责任传导不够有力,整改成效未达预期
28.针对“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力”问题。一是安徽宝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和泾县建陶有限公司隐患已完成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持续督促企业闭环整改隐患。二是加强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8家次,排查问题隐患136条,并完成整改。同时,依法立案查处违规企业3家,罚款4.8万元,切实形成执法震慑。三是2026年以来,组织安全专家对全县29家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全覆盖帮扶指导,查出现场安全隐患379条,已整改370条,剩余9条正在整改中;对2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查出问题隐患14条,已全部整改,立案处罚1起,罚款1万元;分批次组织举办三期金属冶炼及一般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共156人参训。
29.针对“应急物资仓库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上墙公示;二是完善物资调拨和使用手续,指导仓库管理人员完善相关出入库登记和台账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做到账目和出入库物资的一一对应,每年年底前开展仓库物资盘点,确保仓库管理的精准有序。
三、持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县应急局党委将持续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细化完善举措,确保整改常态长效、落地见底。
二是持续强化成果转化。坚持以改促建、以改促治,把巡察整改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风险隐患防控、应急体系建设、队伍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县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三是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监管机制、廉政防控机制,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格局。
四是持续从严管党治党。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干部队伍,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稳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5031543;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南路92号(邮编:242500);电子邮箱:ahzsw777@163.com。
中共泾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