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活动的通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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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纪委、党委宣传部、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省广播电视台,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充分运用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成果,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中央纪委监察部定于近期在全国各地同步组织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活动。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集中展播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播时间
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集中展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 0 1 2年1 0月下旬至今年年底,第二阶段从2 0 1 3年1月至4月。各地亦可视情况延长展播时间。
二、展播作品
展播作品共7部,其中,由中央纪委宣教室会同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和中央电视台广告中心统一制作提供的作品5部,分别为:《李雪健篇》、《林丹篇》、《朋友篇》、 《规矩•方圆》4部电视作品和《进去就出不来了》1部动漫作品;由省纪委、监察厅制作提供的电视作品2部,分别为:《清正廉明万世流芳》、《崇廉尚洁阖家幸福》。
三、展播安排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要求,展播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集中展播《李雪健篇》、《林丹篇》和《清正廉明万世流芳》;第二阶段集中展播《朋友篇》、《规矩•方圆》、《进去就出不来了》和《崇廉尚洁阖家幸福》。省、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每个电视频道要分别进行循环展播,每天至少播出1件作品。其中,每晚在黄金时段(本地新闻联播之后,转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之前)要播出1件作品。
(二)省、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台广播频率对《李雪健篇》、《林丹篇》、《朋友篇》、《规矩•方圆》、《清正廉明万世流芳》、《崇廉尚洁阖家幸福》6部作品进行循环展播,每天播出2件作品。其中,每天在黄金时段要播出1件作品。
(三)充分利用各地公共汽车、船舶等公共交通运输设施,机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城市社区、农村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户外电视屏、各类城市电视、移动电视等渠道进行展播。
四、展播分工
省纪委、省委宣传部负责这次优秀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活动的总协调,各市、县(市、区)纪委、宣传部负责本地展播活动的协调。省广播电视台负责省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展播任务的落实;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城市公共汽车、船舶等公共交通运输设施上的展播工作;省民政厅负责城市社区的展播工作;省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的展播工作;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负责机场的展播工作;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分别负责本系统的展播工作。
五、展播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活动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按照展播工作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形成声势。各级各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各展所长、凝聚合力,充分运用自身业务优势和传播媒介,开展展播活动,形成强大声势。
(三)要加强指导。在抓好本级媒体展播的同时,精心指导所属地方、单位、系统的同步展播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这次展播工作纳入年度宣教工作绩效考核内容。通过扎实开展展播活动,切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安徽省纪委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旅游局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