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1-10 点击量:5530 次
广大市民朋友:
为扎实推进“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营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根据县作风办[2012]13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社会第二次征集“群众不满意事项”。
一、活动时间:2013年1月10日—2013年1月23日。
二、活动要求: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生活中、工作中对全县各级机关单位、窗口和服务行业不满意的事项。
三、参与方式:请登录县政府、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征集页面直接提交。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泾县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1月11日
泾县“群众不满意事项”征集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填表人信息 |
身份:□ 机关干部 □ 事业单位人员 □农民 □ 市民群众 □ 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 □ 离退休员 □ 其他 | |
联系方式(邮箱或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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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事项”基本情况 |
时间: | |
地点: |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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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原因 | ||
落实效能:□未落 □落实不及时 □落实不到位 □落实效果不好 □其他,请列举 |
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不好 □服务质量不优 □服务效率不高 □其他,请列举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