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送廉下乡”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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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奉化市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围绕“美丽乡村,品质奉化”目标,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实施了一系列民生工程。为保障建设有序推进和项目资金安全运行,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奉化市纪委、监察局积极开展“送廉下乡”,通过把好廉政教育关、权力运行关和民主监督关,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把好廉政教育关,弘扬干事“清廉风”。通过教育宣廉、典型引廉等途径,把廉政思想和勤政理念渗透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各个领域,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开展廉政文艺汇演下乡、“三分钟廉政课堂”、“村嫂助廉”等系列活动,筑牢农村基层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召开村干部廉政建设正反典型教育宣讲会,集中宣讲村干部毛文国先进事迹以及奉化市和周边地区查处的村干部违法犯罪警示案例,教育村干部正确对待手中权力。
把好权力运行关,启动项目“加速器”。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各个项目工程阳光操作。规范涉农项目建设,制定出台《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使项目在招投标、变更和资金拨付等方面有章可循。推进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程序、内容及形式,实现项目工程决策、实施、验收全过程接受群众的监督。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加快推进农村“三资”融合工作,巩固完善村账镇代理制度,确保全市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通过管住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共发现和纠正手续不全票据325张,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快速实施。
把好民主监督关,念好村官“紧箍咒”。健全村监会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的实施意见(试行)》,激发村监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廉政风险防控“红、橙、黄”三色预警机制,推行村官廉政承诺制,扎实推进村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设立村级廉政工作室,对项目工程在征地拆迁中出现的群众信访投诉,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努力做到问题解决不出村。实行项目公示制度,规定村实施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和村“三委”会讨论,并上墙公示,进一步增强项目的透明度,确保资金绩效与安全。 (余龙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