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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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经县委、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三十条规定》,印发全县各级各部门。《规定》从提高调研实效,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提升机关效能,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明确提出了30条具体要求。
为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制定措施,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中共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泾 县 监 察 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