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镇“三严”强化机关接待管理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4-07    点击量:3573 次  

    为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三十条规定”、省纪委“十个严禁”,以及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廉政自律,制止铺张浪费,近日,云岭镇对机关接待制度进行了修订。
    一是严明接待原则。凡有公务关系的来客,按照接待标准进行接待,非公务关系来客,不得接待。坚持对口接待,陪客人员原则上仅限分管领导和相应部门负责人,每批次来客接待时,陪客不得超过3人、且陪客人员应少于接待人员。二是严明接待标准。村、企来镇办事人员与职工在镇机关食堂一同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安排桌餐的,按每人20元标准接待。镇直单位来联系工作一律不安排就餐。属公务接待的,5人以下按150元/桌,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增加20元。三是严明审批程序。来人招待原则上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在镇机关食堂就餐,并开具就餐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就餐。严禁工作日和值班期间饮酒,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在就餐单注明主陪人员,实行“谁主陪、谁签单、谁负责”。公务接待就餐实行日清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