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强化村级集体大额资金监管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4-27    点击量:4413 次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强农惠民政策的落实,一些村、社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和使用着数额巨大的集体资金。为加强农村集体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实行“一账三管、一事三议、一票三审”等监管举措,实现了农村集体大额资金的阳光透明管理。

  一、实行“一账三管”,强化农村集体大额资金监管力量

  村、社区产生农村集体大额资金大部分是伴随生产性建设项目。张湾区从监管项目建设资金账入手,实行“一账三管”,即通过组建项目指挥部、项目纪检组、农村“三资”监管服务中心等工作机构,增强农村集体大额资金监管力量。

  一是成立项目指挥部全面统管。对于政府投资的每一个项目都成立了由区领导担任指挥长的项目指挥部,项目建设资金由指挥部统筹管理。指挥长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负全面领导责任,统一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按项目资金账户明细科目列支资金,对农户的补偿费、安置费等实行“一折通”直达农户,减少中间环节,杜绝了侵占、挪用、坐支等问题。

  二是派驻纪检小组进项目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在辖区重点建设项目派驻项目纪检小组,组长由区纪委常委兼任。项目纪检小组紧盯项目拆迁前的实物调查、拆迁、补偿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实行资金拨付会签制度,纪检小组拥有最终审批权。如拨付一笔拆迁补偿资金,纪检小组要求拆迁户、统计员、审计核查员、会计、项目指挥长“五方会签”,并公示签字后予以审批核销,杜绝了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与此同时,项目纪检小组开展指挥部重点岗位负责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协助制定工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办法等。

  三是农村“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区、乡两级农村“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加强动态监管。区经管部门建立了全区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在乡镇街道建立了农村“三资”监管终端,将100个村、社区集体“三资”情况纳入监管,实现了监管代理全覆盖。监管服务中心根据资金账目、资源等变化,及时更新“三资”台账,有效实现了农村“三资”的动态监管。

  二、实行“一事三议”,规范农村集体大额资金开支管理程序

  农村集体大额资金开支是村级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规范开支管理,张湾区建立完善了村(社区)民主决策、管理、村务监督等制度,实行“一事三议”,即一项重大开支按照村委会提议、群众会审议和乡镇街道党委决议“三步走”的程序。

  一是村委会提议。对于任何一项村级集体大额资金开支,首先由村两委班子召开会议提出开支预算方案。预算方案上详细说明开支原因、开支内容范围、开支金额及依据等。

  二是群众大会审议。按照“一户一代表”召集群众参加群众大会,审议村级集体大额资金开支预算方案,参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应参会人数的2/3。审议大会上,由村主职干部向参会群众报告预算方案并解答群众提问,参会群众对预算方案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参会人数的2/3即表示通过预算方案。方案通过后两日内,村委会将通过后的方案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三是乡镇街道党委会决议。预算方案经群众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告乡镇街道党委会决议。街道党委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行,同时将决议内容进行再公示。

  三、实行“一票三审”,规范农村集体大额资金开支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村账乡管”,在农村集体大额资金开支票据审核上实行“一票三审”,严防“白条入账”等现象。

  一是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在全区67个行政村、33个社区都成立由5-7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末月25日、26日为民主理财小组活动日。所有涉及集体资金开支都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涉及集体大额资金核销,民主理财小组逐笔审核原始票据,并在开支合理的原始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同时,村(社区)报账员集中汇总票据,由经手人签署开支事由、时间并报村(社区)主任审核签字。

  二是乡镇街道经管站审核。每季度首月1日至10日由村会计向乡镇街道经管站集中报账审核。乡镇经管站不仅要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还要对照集体大额资金开支方案,审核开支项目是否属于方案内容,金额是否超出预算等。对每一笔大额资金开支严格实行资金、指标双重控制,没有资金、指标,票据不规范等不能支出。对审计合格的原始票据加盖“同意入账”印章,对不合格的票据加盖“不予核销”印章后,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封存保管,由村报账员及其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三是乡镇街道主职干部审核。所有单笔超过1万元以上的(包括1万元)的农村集体大额资金开支,在经过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主任签字盖章的基础上,必须报经乡镇街道行政一支笔审核签字后方可予以核销,有效杜绝了乱开支、不合理开支等问题。

  (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