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5-30 点击量:3408 次
泾清房办〔2013〕2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接市清房办通知,请各单位立即于泾县纪检监察网公示公告版块下载电子表格(市清房办9号文件),按照表格要求重新填写干部房地产信息汇总表,并务必与下周一(6月3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县清房办(电子邮箱:jxdfs@sina.cn)。
特此通知
2013年5月29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