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6-08 点击量:3827 次
近年来,中央、省、市、县纪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大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基础。连日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卫东带队调研该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先后深入全县11个乡镇,与各乡镇党委、纪委相关同志开展座谈,实地了解情况。
调研组着重了解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对当前纪委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存在的困难,认真听取了各乡镇纪委贯彻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和今年以来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调研组围绕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适应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指出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要进一步健全,职责进一步明确,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要规范机构设置,健全乡镇纪检组织,规范乡镇监察室设置,按照组织程序配齐配强监察室主任,加强村级纪律监督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纪检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职责履行,加强管理考核,推进工作创新;三要坚持从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教育培训,严明作风纪律,关心爱护干部,切实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水平、业务能力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乡镇纪委、监察室要有牌子,有2间以上办公室,有基本的交通保障,县纪委将统一采购办公办案设备,分发各乡镇,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改善工作条件,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