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陵县:“三步走”强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6-08    点击量:3288 次  

    近年以来,高陵县遵循“建好村监会、管好村监会、用好村监会”三步骤,按照“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有印章、有流程”七有标准,在全县88个行政村全部建起村民监督委员会,并实现平稳、有序运行。从而确立了村民在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主体地位。一个村支部决策、村委会执行、村监会监督的农村权力运行新机制初步形成。

     第一步:“三个规范”建好村监会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严把“组织关”。规定每个行政村设村监会主任1名,委员2名(不足1000人的村)或4名(1000人以上的村),村监会与村委会任期相同,实行同步换届;严把“进入关”。要求村监会成员必须达到“四好四禁止”,即:思想政治好、政策水平好、廉洁意识好、身体素质好;禁止受到刑事处理、侵占集体“三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期限人员、村两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进入村监会;严把“选举关”。村监会选举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名、选举的程序进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监会成员。2011年底,全县村监会与第八次村民委员会同步完成换届,共选出村监会成员340人;严把“培训关”。坚持每年对村监会成员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培训,近三年来共组织涉及村监会各类培训130余场次,涉及人员5000余人次。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下发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七个文件。出台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村民监督委员会管理与保障》、《村监会民情收集报告制度》、《村监会工作流程》等九项制度。为村监会统一配发了《村监会列席两委会会议记录本》、《民情收集记录本》、《村监会监督记录本》等三个工作手册,建立完善了工作台账。

    三是规范职责权限。明确村监会在监督村级事务中的“四项职责八项权力”,四项职责:监督村委会及村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村务公开执行情况;监督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八项权力:对“三农”投入项目资金的监管权;对村级事务、财务管理的监审权;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建议权;对“三资”处置的“监督权”;对村务、财务执行情况的质询权;对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决策的否决权;对不称职村干部罢免的提议权;对被误解村干部的保护权等。

      第二步:“四个到位”管好村监会
      一是工作机制到位。联席会议机制,规定镇街纪委书记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季度负责召集一次本镇街的村监会主任联席会议,总结村务监督、村级廉情预警等工作,探讨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工作例会机制,各村监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会议,总结学习、研究分析村监会近期和今后的工作;工作报告机制,各村监会每季度向镇街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每半年向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递交一份工作报告,每年组织一次群众民主评议活动;列席会议机制,县纪委召开的纪委全委会、镇街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必须邀请村监会主任列席,及时了解会议内容,领会会议精神。 

    二是检查指导到位。县纪委在检查指导镇街、村级纪检监察工作时,必须把村监会工作作为评价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标,查看村监会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开展工作是否经常,监督内容是否全面规范,开展活动是否记录齐全,指导村监会提高监督水平,使村务监督工作成为村两委会工作的“助推器”。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要求各镇街将县财政每年拨付的5万元纪检监察经费中的一定比例用于村监会工作,并由县财政每月为村监会主任发放补贴800元,确保村监会主任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待遇上同工同酬,村监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

     四考核奖惩到位。将各镇街村监会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排名靠后的扣减一定比例纪检监察经费。按照《高陵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村监会平时的运行情况,进行不发通知、不设目标式的随机抽查,对群众知晓率、满意率高于80%的村监会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在每年坚持开展的“两述三评一创”(村监会主任述职述廉,接受镇街、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质询评议,争创人民满意村监会)活动中,已有10名村监会主任、5个“群众满意村监会”受到表彰奖励。

    第三步:“做好五员”发挥村监会作用
    一是做“三农”政策的“宣传员”。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农村养老保险的收缴、粮食直补及征地拆迁等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中,村监会积极协助村两委会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耐心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从而消除群众的顾虑,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政策法规的了解,成为真正的明白人。据统计,全县村监会共组织“三农”政策宣传活动580场次,涉及群众21万人次。

     二是做民主决策的“代言员”。在村级组织运转中,村监会积极建言献策,对村级事务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全面列席村两委会会议,积极参加村两委会议事活动,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反映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县村监会成立以来,共提出质询意见191条,实施监督工作事项383项,向村两委会提出可行性建议159条,且绝大部分得到了采纳。

    三是做“三资”监管的“审计员”。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向来都是村组干部产生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在“三资”监管中,县纪委明确了村监会主任在资金报账、资产资源交易处置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监督职责。“三资”监管服务工作中,村监会共参与审计村级资金200余万元,有效防止了村组干部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做廉情社情的“信息员”。由村监会成员里的1名党员兼任“纪检监察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的廉情、信情、社情,通过《民情报告单》直报县、镇街纪委,简单问题2日内解决,较复杂的问题10日内有结果。纪检监察信息员制度实现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上报、违纪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查处、信访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群众难题第一时间解决,取得了“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较大问题不出县”的良好效果。通过该制度已收集上报廉情社情信息78条,其中廉情信息42条,发现案件线索11件,立案查处6件。

    五是做化解矛盾的“调解员”。 村监会成员充分发挥切近群众、了解群众、群众信任的优势,时刻关注群众对村组干部的不满和误解,及时向群众进行解释说明,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着力将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村监会制度推行以来,共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806件(次),在干部和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及时化解了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疑团,增进了相互理解,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作者单位:陕西省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