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半年督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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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制,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长效化。近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民政局、县农委对全县11个乡镇开展了一次针对农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半年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规范化管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转情况。“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启动以来,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项重点任务均已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委托代理中心制度健全,委托代理工作全面开展,三资代理服务得到强化,基本实现“村账乡管”;二是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不断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得到推广;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全面启动,开始逐步规范,并发挥作用;四是创新网络监管平台,监督手段日渐丰富。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乡镇存在“三资”代理服务水平不够高,村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大,村级事务管理程序欠完善以及阳光村务信息质量还不优等问题。
今后,泾县将继续以加强监督检查为抓手,示范点创建为突破点,进一步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