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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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维护农村基层和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今年,泾县积极推进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健全乡镇纪检组织,明确机构设置、职责任务、队伍建设、工作保障等标准,从体制机制上有效解决了困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该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推进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的理念引入工作实践。在机构设置上,该县明确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一般3至5人,由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除纪委书记外,配备专职副书记和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乡镇政府成立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监察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按副科级配备,其提名、任免由县级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在职责任务上,该县对乡镇、村级党组织和工作人员职责细化界定,明确要求纪检干部要专职专用,乡镇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在队伍建设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优配齐乡镇纪检干部,乡镇纪检干部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有计划推进交流;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重点将培训资源向乡镇倾斜。在工作保障上,确定工作经费、设施配备、岗位补贴等方面标准,所有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