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青川县:“十字”廉政法 建出廉政新气象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7-19    点击量:3302 次  

    今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创新提出“学、讲、教、谈、评、建、清、治、督、问”十字廉政法,建出了党风廉政新气象。

    “学”—学习。大力开展“学纪讲法”活动,在“学纪”上下功夫,通过自学、研讨、辅导、授课等形式,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形成人人“知纪、懂纪、守纪”的氛围。

    “讲”—讲演。结合中心组学习制度,“一把手”带头讲廉政党课,集中开展“百名书记讲党课”活动,上半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讲廉政党课达602次,同时在全县广泛开展竞聘、干部竞职演讲,廉洁从政意识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普遍树立,干部廉洁从政能力较大提升。

    “教”—教育。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实现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提前部署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5.12地震周年纪念为契机,将感恩教育和弘扬抗震救灾精神作为青川反腐倡廉教育的“必修课”,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取得的重大成就、抗击“4.20”芦山地震取得的重大胜利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引导党员干部传承抗震救灾精神,树立起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感恩自强、艰苦奋斗理念,今年以来,全县共有33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

    “谈”—谈话。结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领导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上级纪委负责同志给下级党政班子成员集体谈话。通过不定期与各级党员干部进行交心谈话,进一步了解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动态,明确其实际期望,指正不足,使其更好的开展工作。
  
    “评”—测评。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评议转作风”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对本人任期内工作承诺、目标任务、组织建设、廉洁自律情况开展述职,公开接受测评。同时积极开展“百企千村万人评效能”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政风行风,通过测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提升党组织自查自纠能力,增强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了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能力。

    “建”—建制。一是健全机关效能各项制度。各级部门重点制定和完善了领导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门牌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督查督办制以及限时办结等制度。二是设立村(社区)工作制度。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相关的工作责任制、村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财务管理制等相关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完善,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保障全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清”—清查。成立县、乡、村三级财务清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各级财务进行清理,对银行账户、债券债务、国有资产、以及各项财政补贴、专项经费、村级集体收支、救灾资金等进行清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整改,形成了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了财务家底盘清,财务管理规范,各项收支明晰。

    “治”—整治。加大对贪污腐败人员的治理力度,坚持以“预防为主、打击为辅、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对贪污腐败行为严抓狠打。针对以权谋私、公款私用、铺张浪费、违反纪律、作风不良、工作懈怠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督”—督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县纪委成立工作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各级部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问”—问责。一是对无视政策规定,擅用职权进行问责。二是在执行公务中,处理问题认定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证据不足而做出错误决定进行问责。三是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规定进行问责。四是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结果显失公正进行问责。五是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涂改、隐匿、销毁有关证据,造成工作过错进行问责。 (作者单位:四川省青川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