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秭归县:“三廉并举”筑牢农村“廉政根基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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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纪委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原则,在全县12个乡镇着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会计核算和便民服务“三个中心”,有力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筑牢了农村“廉政根基”。
一、强力打造交易平台阳光护廉。为防止惠民项目变成“支书工程”、“村长工程”,秭归县制定了《关于规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办法》等规章,将村、镇两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集体)公共资源租赁承包转让及千元以上办公用品、设备等物品采购,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交易的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招拍挂”。10万元以下的,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今年1至5月,全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工程招标投标11项,涉及金额77.0676万元,增收节支7.491万元,节约率为9.72%,此举提高了资金使用率和资源利用率,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全面推行“村财乡理” 制度固廉。秭归县在“乡财县管”的基础上成立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按“村财民管、乡镇监督”原则,全面推行“村财乡代理”制度,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村级财务核算,做到“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经营收益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单设会计、出纳,只设1名报账员,做到日清月结,杜绝“白条”。此外,从村民代表中推选3至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对村账务公开情况进行审核,做到一事一议,有效解决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遏制了村“两委”干部虚报招待费、贪污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腐败问题。
三、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效能助廉。针对乡镇部门在服务“三农”、服务发展方面存在的工作缺位、职权越位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秭归县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办事大厅”和“集中办公”两种模式,把乡镇“七站八所”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公。建立完善了并联审批制度,按照“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解决多头受理、推诿扯皮等问题。开通“临时身份证、土地建房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山林权证”等六个重点项目绿色通道,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对进入该通道的项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快速审批、限时办结,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速50%以上。据统计,近两年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共接受群众咨询3.9万人次,办理各种证照32169本,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农村低保、合作医疗报销事项14028件。
作者单位:湖北省秭归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