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溪乡强化措施做好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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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落实“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减少违法损失,服务经济建设,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汀溪国土所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报告制度,有力推进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是坚持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方针,集镇规划区、镇村结合部、公路沿线、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其它区域一般巡查。
二是明确巡查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辖区内土地巡查每周两次,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并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报告县局执法大队立案查处,对正在发生的现场依法制止。
三是建立巡查台账,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参加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的基本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都做好详细的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四是建立与年终考核挂靠的奖惩机制,对在动态巡查中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违法案件当年发生率上升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