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抓牢四个环节向公款贺年卡说“不”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11-12    点击量:2883 次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江苏省海安县提早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四个环节,确保令行禁止。

    一是传达环节,不留死角。县纪委专门下发了文件通知,明确禁止内容,严明纪律要求,狠刹传统“顽疾”。各单位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人人知晓。

    二是执行环节,不打折扣。组织全县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围绕《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已经筹备印制、购买年历等物品的,责令立即停止,由此产生的费用一律不准用公款报销,同时不得要求或接受非公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的捐赠。

    三是检查环节,不留盲区。联合财政、审计、邮政等部门,成立治理公款购买贺年卡活动专门督查组,采取事前招呼提醒与事中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地毯式的监督检查,保证相关单位一个不落。同时,县纪委还通过《海安日报》、《海安论坛》以及“海安发布”政务微博等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四是问责环节,不搞例外。对于发现单位或党员干部存在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踩雷”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保证公款购买贺年卡等行为在全县“销声匿迹”。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纪委